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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切实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局、省政府纠风办、省药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部署,以净化中药材专业市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整治目标
坚决依法取缔非法中药材市场和集贸市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中西成药、毒性中药材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级医疗结构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通过有效整治和监管,使中药材专业市场中不出现假劣药品和违法经营,以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推动全市药品市场秩序的全面规范。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和其他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的各类药品,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中药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
重点地区为樟树市。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对樟树市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管理。樟树市应建立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责任制,要把中药材专业市场纳入企业登记管理范畴,明晰市场开办者的法律责任,健全内部质量与经营管理体系;坚持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城市为市、以路为市、以街为市和中药材市场无序发展、随意迁址;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中药材专业市场中经营业户发放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发放的要立即予以撤销,无效的全部进行清量。
2、加大对中药材监督检查力度。对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各种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及国家明确规定不得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的各类药品,一经发现一律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药品进行查处;进一步加大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饮片抽检力度,并结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制售假劣饮片、中药材、假劣药品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定要依法查处,特别要严打制假团伙,深挖制假窝点。
3、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从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其它非法渠道购入中药饮片的,一律按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处采购药品进行查处;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业户销售禁止销售的各类药品提供企业票据的,一律依法进行查处;对在集贸市场违法经营中药材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4、广泛开展宣传,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整治中药材专业市场创造条件,认真吸纳合理建议,提高整治效果。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动员、组织、自查阶段。9月底前完成。做好各部门动员、组织工作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根据当地的实际进行自查自纠和规范,樟树市的整治方案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10月。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阶段。11月。市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或配合省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迎接省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11月底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各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的要求,把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作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抓紧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要切实加大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销售假劣药品或达不到禁止销售中药饮片等整治要求的中药材专业市场要限期停业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对整治后问题依然严重,市场管理混乱,继续出售假劣药品药材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中药材市场及其他违法经营中药材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既立足于当前、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又着眼于长远、从规范入手,建立“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长效机制。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我省此次专项整治总体时间安排,按照各地的工作进度,及时将每阶段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各设区市药监局,并由各设区市药监局汇总后上报省药监局。各药监分局(所)11月中旬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