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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分解落实方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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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分解落实方案市

市政府*年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

民政局工作分解落实工作方案(市)

一、目标分解

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4%。

(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建设局,无锡供电公司)

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累计削减8%。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3.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5%。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无锡国税局、无锡地税局)

4.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市发改委、市农林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劳动保障局)

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二、任务分解

(一)努力建设核心竞争力突出的经济强市

7.突出创新主体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走开放型、应用型的自主创新之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确保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9%。

(市科技局、市经贸委)

8.加强创新主体建设,积极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壮大,*年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0家,新增科技创新型企业40家,高新技术产业份额升至37%。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发明专利比重,专利授权量300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为15%。全力实施“530”计划,*年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6名。

(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人事局)

9.健全创新服务体系,优化工业设计园、国际科技合作园等孵化器的承载功能,在具备条件的园区逐步建设“科技小社区”,全年新建创新创业创意载体100万平方米以上。加快公共技术服务、技术成果交易、融资担保、中介服务等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市科技局)

10.调整外资结构,改善外资质量,推动利用外资向产业链高端环节攀升,向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延伸,力争到位注册外资增长10%,服务业到位注册外资增长20%。进一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突出科技兴贸,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份额,争取进出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均增长15%。

(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

11.提升民营经济集群优势,更加注重优化发展环境,更加注重培育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拓展资本经营,更加注重提高人才素质尤其是企业家素质,引导民营企业走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之路。力争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的比重达到58%。

(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

12.提高本土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有条件企业“走出去”建立营销网点和生产基地,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

13.推进企业产权结构调整,鼓励国资、民资、外资相互参股,对授权企业集团和资产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集聚。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年内基本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全面实施规划管理、契约管理、预算管理。

(市国资委)

14.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管理升级,年内全市上市企业总数力争达到42家,继续保持国内地级城市中的领先地位。

(市上市办、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

15.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名牌和技术标准战略,重点在零部件、冶金、纺织和机电行业中培育有创牌实力的企业和产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5个以上,争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20%以上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完成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

16.继续加快市区企业退城进园,确保10家企业完成搬迁。

(市经贸委)

17.大力建设动漫、软件外包、工业设计等基地,支持金融、物流、研发等产业拓展。力争成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市发改委、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市信息办,滨湖区政府)

18.提升服务业规模和层次,培育一批销售超十亿元的商贸企业和销售超百亿元的专业市场,加快天鹏集团、朝阳集团、新世界纺织城等发展壮大。拓展新型业态,填补高端商务空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广覆盖,完成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15家,新建镇村连锁放心店200家。争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市经贸委、市发改委)

19.积极引导投资合理增长,优化增量投入,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20.创新政府资金投入运营机制,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不断扩大代建制实施范围。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21.整合旅游休闲资源,强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休闲重点项目建设,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接待入境旅游者达到88万人次以上。

(市旅游局)

22.组织实施好太湖博览会等各类经贸、旅游节庆活动。

(市节庆办、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

(二)努力建设功能协调生态良好的现代新城乡

23.优化市域功能布局,实施跨区域统筹规划,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城乡规划全覆盖,编制第三轮城市建设纲要。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24.全面展开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加强火车站地区、高速铁路站区及轨道交通场站等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设计。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25.全面完成第二轮“三年城市建设发展纲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城乡路网体系,新建改建机场路、凤翔路、学前西路、清名西路、湖滨路等主次干道。加快江阴霞客大道、104国道等市(县)道路新改扩建步伐,全面启动锡张高速、苏锡高速等建设工程,完成342省道等干线公路改造。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江阴市政府、宜兴市政府)

26.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年全面完成无锡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推进苏南国际机场的前期工作,无锡机场全力争取成为一类开放口岸,争取开通国际航班,进出港旅客人数达到120万人次。江阴港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30万标箱。整治锡澄运河、芜申运河。

(市口岸办、市空港办、市交通局,江阴市政府,市港口管理局)

27.加快建设一批公益设施项目,建成市医疗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科技馆、博物馆,开工建设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团市委、南长区政府)

28.围绕建设“七区一体、一体两翼”的区域城市化格局,加快推进太湖新城、蠡湖新城、临港新城、环科新城和重点片区建设进度。

(太湖新城建设总指挥部、市蠡湖办,江阴市政府、宜兴市政府、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崇安区政府、南长区政府、北塘区政府)

29.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科学界定市、区、街道及社居委职能权限,落实“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措施,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机构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养护作业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城市维护效率。

(市发改委、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区人民政府)

30.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保全市12.88万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土地整理新增耕地1300公顷以上。

(市国土局)

31.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全面推行工业用地市场化运作,高水准建设高层拆迁安置房和多层标准厂房。全市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提升5%,产出强度提升15%。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

32.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推进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切实抓好道路通达、教育培训、农民健康、环境整治、文化建设等新五件实事工程,全面落实农村八项重点工作。新增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10个、市级以上生态村20个。

(市建设局、市农林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33.积极扶持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升合作组织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促进村级收入增长。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4.创新现代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和综合开发力度,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转型。大力建设农业特色品牌,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动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

(市农林局)

35.突出环保导向,继续完善城乡环境规划总体方案,编制完成重点乡镇环境规划。积极开展环境战略评价工作,完善环保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监测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全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84。

(市环保局)

36.抓好291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和47家燃煤电厂污染控制工作,全年二级空气以上天数达到320天。

(市环保局、市经贸委)

37.全面落实节水措施,实施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

(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

38.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农业节水、节肥、节药和淤泥固化处理等技术,实施太湖水污染防治、噪声控制等重点工作。

(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39.全面完成蠡湖水环境整治阶段性任务,加快城乡河塘整治步伐,重点推进梁溪河、古运河二期整治和梁塘河生态绿地建设等工程。

(市蠡湖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房管局、市城投公司、市园林局、市市政公用局)

40.落实太湖、长江和横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推进锡澄供水工程,加快启动白屈港、新沟河“清水通道”和走马塘“尾水通道”建设,完善水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江阴市政府、宜兴市政府、锡山区政府)

41.推进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桃花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一期等工程建设,规划建设第三座垃圾焚烧厂。(市市政公用局)

(三)努力建设惠及全体市民的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

42.加强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地建设,全年造林6000公顷,新增城市绿地500万平方米。

(市农林局、市园林局)

43.切实增加居民收入,加强创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切实兑现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

(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国税局、无锡地税局)

44.突出抓好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双失业”和“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年内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5.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年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

(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

46.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加大基金征缴、稽核和清欠力度,力争养老保险扩面12万人。逐步建立城镇未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障覆盖面,年内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升医疗保障质量。将历次被征地农民全面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区人民政府)

47.切实帮扶困难群体,强化临时救助措施,提高慈善医疗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对市区年满60周岁的城镇无养老保障收入来源的老年居民每人每月给予补贴150元,为60周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重点扶持改造12家薄弱敬老院。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48.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活动,按省定教育装备标准重点改造100所农村相对薄弱学校。加强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学校空间布局。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帮扶力度,有效解决外来人口子女就读问题。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继续推进教育国际化,全面建成江南大学新校区,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49.年内力争完成全市职教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布局调整。建设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完成藕塘职教园区首期工程。

(市发改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惠山区政府)

50.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积极整合公立医院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居民就医“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医院管理中心)

51.加强医疗资金管理,努力完善补偿机制,提高结报率和受益率。落实单病种限价等措施,降低就医费用。(市卫生局、市医院管理中心)

52.营造安居环境,合理调控住房供给结构。大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市区经济适用房竣工6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160万平方米,提供廉租房800户。完成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60万平方米,整治老新村60万平方米。

(市房管局、市建设局)

53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改造背街小巷134条,新增公共停车位4000个。

(市市政公用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

54.新增优化公交线路10条,完成锡山区、惠山区农公班线公交化改造。

(市交通局、市交通产业集团,锡山区政府、惠山区政府)

55.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精心组织和谐社区、和谐行业等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市首批文明城区和新一轮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双拥办)

56.建设文化强市。抓好科学普及,繁荣文学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群众文化,完善文化设施,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城市文化品牌。

(市文化局、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市科协、市文联、市社联)

57.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建设鸿山遗址博物馆,启动阖闾城遗址发掘。完善惠山泥人传承扶持办法。

(市文化局、市规划局,新区管委会)

58.全面推进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

(市史志办)

59.实施健民康乐工程,实现全民健身设施城乡全覆盖。启动建设环太湖体育圈,培育品牌赛事,扩大城市影响。

(市体育局、市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中心)

(四)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60.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市政府办公室)

6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重大投资项目服务要提前介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性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年内实现网上审批。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效能办)

62.深化“管办分离”改革,明晰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中心事权,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编办)

63.推进非税收入收缴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市与区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加强政府资产性收入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市财政局)

64.高度关注人口素质和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610万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

(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65.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推进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控网络系统建设,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1%。

(市安监局、市经贸委,无锡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农林局、市卫生局,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66.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处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矛盾。

(市信访局、市司法局)

67.创新治安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黑恶势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年全市每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低于8.3‰,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超过90%。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68.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认真开展“五五普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69.引导和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志愿者的作用,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

(市民政局)

70.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普遍推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