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促进和谐平安兴国的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1、*年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71起,倒塌房屋138间,破坏农田108亩,直接经济损失79万元。灾害特点为发生时间早且有相对集中、分布范围广、与强降雨和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有关。主要发生在5月—7月的强降雨期间。由于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列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均没有出现灾情,但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受强降雨和不合理的人为活动诱发,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大。

2、我县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工作情况

*年,我县完成了全县的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工作,目前在村民居住地周边还存在地质灾害危险点501个,其中稳定性较差的点138个,稳定性差的点360个;其易灾规模级别为巨型1个,大型1个,中型1个,小型9个,小一型2个,小二型487个;全县共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3070人,威胁总财产1084.49万元。

全县目前需重点防治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共21个,其稳定性全为差级;危害程度为重大级的1个,较大级20个(见附表)。

二、*年地质灾害预测

1、*年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今年度降水量属正常年份,大致为1380mm,与常年平均值相近,5月份至6月下旬有1—2次降水相对集中期,伴大暴雨和中等洪涝,7月上旬—9月中旬降水明显偏少,雨季结束期偏早。

第一季度:(1—3月)总雨量约350mm,约比常年多50mm,1月份约30mm,二月份约120mm,三月份约200mm。

第二季度:(4—6月)总雨量约700mm,与常年相近,4月份约200mm,5月份约200mm,6月份约300mm。

第三季度:(7—9月)总雨量约200mm,约比常年少100mm,7月份约80mm,8月份约90mm,9月份约30mm。

第四季度:(10—12月)总雨量约130mm,约比常年少40mm,10约月份60mm,11月份约50mm,12月份约20mm。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降水趋势预测分析,今年地质灾害与多年平均程度相当。灾害主要集中在4—7月的强降水期。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日降雨量达100mm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时,可能大量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的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规模较大的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发生在梅窖、兴江、城岗、良村、兴莲、长冈、社富、鼎龙、隆坪、永丰、高兴等乡镇。

(3)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诱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集中性强降雨,群发型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强降雨区域基本吻合,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地质灾害大部分都与建房切坡有关。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尤其近几年施工形成的高陡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兴国县内地质灾害发育现状,潜在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密度、威胁人口、威胁资产数量及地质环境条件的综合分析,将本县汛期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划分如下:

1、县境北部的城岗、方太~崇贤乡、枫边~良村、南坑乡一带;县境中东部的鼎龙~兴莲乡、江背~东村、樟木乡一带;东部的古龙岗~兴江、梅窖镇一带;南部的杰村乡古境村~社富乡东韶村以东地段和县境西部的茶园~均村乡、隆坪~永丰乡一带和龙口镇留村~龙口镇来溪村以西地段,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这些区段的地貌为中低山、丘陵,地层岩性多为变质岩、碎屑岩、岩浆岩,岩石风化破碎,地形切割较强烈,起伏大,地势陡峻。村宅多沿山坡坡脚地带分布,切坡建房现象普遍,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在雨季极易发生。汛期地质灾害防护措施建议如下:

(1)不宜切坡建房,特殊情况下,在切坡建房的同时应建好斜坡的防护工程设施;

(2)密切监视住宅房后山坡或人工切坡中上部潜在易灾体(土体)的变形迹象,发现掉土、掉石块、坡脚冒浑水时,应实施疏散撤离室内人员的紧急防范措施;

(3)对需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在避让搬迁方案未完成前,建议点处受威胁住户,在地质灾害防汛期间,采用迁居它处的避防措施进行避防。

2、兴江乡陈也村画眉坳钨矿开采区一带,为泥石流重点防护区。区内地貌上为中低山,地层岩性为震旦系变质岩,区内钨矿开采的弃土弃渣大量堆放于山坡坡麓和沟谷中,均无稳拦和输导排泄设施,汛期强降雨极易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目前区内的民营个体对山坡坡麓和沟谷中的弃土弃渣仍在进行乱掏乱采,因而更易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护要点如下:

(1)汛期强降雨应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密切监视堆放于山坡坡麓和沟谷中弃土弃渣形变迹象,发现险情,及时做好泥石流迳流堆积区内的人员避防工作;

(2)圈定危险区范围,竖立警示牌。

3、梅窖镇寨脑村~三僚村一带,为岩溶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区。区内地貌为山间岩溶洼地,地层岩性为石炭系船山组的灰岩、白云灰岩,洼地内基岩大部分被第四系松散层所覆盖,仅局部地段裸露。地势较平坦,洼地中溶洞发育,汛期强降雨极易引发岩溶地下水位骤变产生岩溶地面塌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地质灾害的防护要点如下:

(1)对区内历年来已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的地方,应圈定易塌陷危险区,竖立警示牌;

(2)将已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的水田改为旱地进行耕作;

(3)对区内所有岩溶地下水水井进行水量限采。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继续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为:总指挥由分管矿产资源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水利局和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广播电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供电局、气象局、人武部、公安局、商业局、卫生局、电信局、矿产资源管理局等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矿管局,由县矿管局分管地质环境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及有关单位也要尽快调整和落实好本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各乡镇(场)的防汛工作由乡镇(场)长负总责,各部门单位的防汛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对江河、水库的堤坝、坝面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所在乡镇要落实一名副科级和村级主要负责人为防灾主要责任人,责任人必须熟悉本地域,本部门的情况,并能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2、健全各项地质灾害的防灾制度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矿产资源管理局与气象局要加强合作,实时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通畅。有地质灾害技术支持任务的单位要积极协助矿产资源管理局,切实做好应急技术服务工作。县汛期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上班时间):*

3、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尤其受威胁地区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场)要在汛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各隐患(危险)点、危险区段的情况。划定重点防范期、重点防护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逐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作

汛前,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条件治理的要进行治理,暂时不能治理的,应组织受威胁的居民采取避让措施。由工程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要隐患点应编制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专门应急预案。

4、加强汛期巡查、监测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1)重要防护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在主汛期,各乡镇(场)和县矿产资源管理局要安排人员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上传下达,落实报告制度。

(2)矿产资源管理局要会同水利、建设、交通、安全监察等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险情进行动态巡查监测,汛期巡查一般不少于2—3次,重要地区重要时段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连续降水时要加强巡查监测,出现变形加剧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和及时上报。

(3)监督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建设、交通、水利、铁路、矿山等产业部门应负责所属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监测。

(4)完善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和落实基层联户防灾责任制。各乡镇(场)要及时填好及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新发现的隐患也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5、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1)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和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及时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防灾和抢险救灾。

6、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需的投入

各部门和各乡镇(场)要安排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

7、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三同时”制度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等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尤其要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户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房。

(2)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

(3)禁止陡坡开荒和不合理切坡,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区内从事爆破、削坡和进行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已有陡险边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采取必要的排水、削坡减载和压脚加固等防治措施。

8、地质灾害的处理

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要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并制定治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