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卫生局医药储备应急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卫生局医药储备应急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卫生局医药储备应急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充分发挥国家医药储备、省、市医药储备和县医药储备作用,确保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和卫生防护用品及时有效供应,将突发公共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我县医药储备应急工作。

1.2工作原则

科学预测、常备不懈。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好我县医药储备的应急准备。

统一政令、政府领导。按照由中央统一政策规划、分级储备管理的原则,建立县级医药储备,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医药储备应急工作。

依法规范、有偿调用。各有关部门及相关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反应迅速、及时调运,按规定回收货款。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23号);《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国经贸医药[1*9]544号);《国家医药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448号);《*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经贸综行发[20*]131号)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适用范围将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2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具体应急需要,成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县医药用品协调指挥机构。指挥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以及*县医药总公司组成,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县的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的统一调运和供应。

2.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负责动用应急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以及卫生防护用品储备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县医药储备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医药储备计划,确定并适时调整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储备品种和数量。

2.4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向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动用省、市医药储备的申请,向相邻设区市请求调用其医药储备。

(2)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适时调整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储备品种和数量。

(3)组织应急调运,督促承储企业回收货款,有关单位及时支付货款。

(4)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负责调动县级医药储备的审批。

2.5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负责县医药储备贷款贴息资金列为政府的专项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储备计划及时拨付到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

2.6县交通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需要负责组织交通运输工具,将动用的医药储备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送到指定的地点。

2.7承担医药储备企业的职责

(1)执行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达的医药储备计划。

(2)按照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达的调用通知单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调用任务,确保调用时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等及时有效的供应,并及时回收货款。

(3)负责对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等适时轮换,保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

(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医药储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原始记录、帐卡、档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医药储备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医药储备资金的安全、储备资金的专款专用。

(6)负责对从事医药储备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7)负责对从事医药储备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8)按时、准确上报各项医药储备统计报表。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标准

根据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一般<Ⅳ>四级),当发生一般<Ⅳ>突发公共事件先动用县医药储备,不足部分按有偿调用原则,向相邻的县(市)请求动用医药储备予以支援;当发生较大<Ⅲ>突发公共事件时,请求动用市医药储备;当发生重大<Ⅱ>、特别重大<Ⅰ>突发公共事件时,先动用县医药储备,不足时向省、市经贸委请求动用省、市医药储备,难以满足时,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偿调用的原则,调剂相邻省(市、区)医药储备予以支援,仍不能满足需要时,再申请动用中央医药储备。

3.2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需要动用县医药储备时,在县医药用品协调指挥机构的指挥下,按照《*省药品医疗器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

先由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向县经贸委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需动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规格、数量、时间要求、调往地点、接收单位。同时抄报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审核;

县经贸委会同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

县经贸委将审核意见呈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批复,审批件下达给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

县经贸委根据审批件中明确动用的储备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规格、数量、时间要求、调往地点、接收单位,下达调用通知单,组织储备药品和医疗器械调用工作。当县医药储备不能满足时,由县经贸委负责向相邻县(市)请求动用其医药储备予以支援或向省、市经贸委申请动用省、市医药储备,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申请动用国家医药储备;

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接到调用通知单后,必须准确无误地全面接受、执行调用通知单中所明确的各项指令,立即组织人员做好调用工作,由专人押送,将药品和医疗器械按指令要求及时送到指定地区和单位,做到交点清楚,签收确认。

有紧急情况如中毒、爆炸、突发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承担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接到县经贸委的电话和传真,可按要求先发送储备药品和医疗器械,一周内由申请调用的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补办有关手续。

*县动用医药储备申请程序示意图(见附件一)

3.3响应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县有关部门正式的医疗救治方案,县医药储备管理部门及承储企业做好应急物资调运准备以及储备品种与数量调整准备工作。对于储备目录以外及超出储备数量的品种应立即紧急组织国内外采购,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的需求。县医药储备主要负责一般灾情、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和我县地方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所需要的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传真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与交通、铁路运输部门和企业的联系,确保急需医药用品12小时内送达。

3.4技术、生产和人员保障

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预防和治疗方案,跟踪国内外相关科研进展,通过储备管理系统网络,分析汇总,及时落实承储单位库存储备品种、数量和储备地点,做好调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针对突发事件需求量大的、不宜保存的以及有特殊用途的品种,县医药储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与生产企业签订一定数量的能力储备合同,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医药储备单位要具有长期的专业化市场运作能力,并建立和维系与医药用品生产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的储备物资进货渠道。

加强人员日常培训和演练,建立针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包括日常管理、仓储、运输和清款。

针对突发事件对医药用品调运时间要求紧迫的特点,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应优先受理和承运,保证医药用品及时运达。

4评估与恢复

(1)突发公共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针对县医药储备在事件发生、发展和结束过程中的作用和效果,应由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社会专家及事件发生地区代表组成的评估委员会进行及时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应结合突发事件特点确定。

(2)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正式通知承储单位进行总结和调拨后跟踪服务,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指派专人负责整理。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提请有关部门审议后实施。做好县医药储备计划的及时调整和医药用品的及时补充。

(3)在紧急情况下,为满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需要,有关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应急调运而形成的经济损失,县政府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