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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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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发[20*]45号)精神,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教文局机关管理体系,建设开放的、生态的、和谐平安小康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机关效能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机关管理,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能,落实服务承诺,建立监督机制为重点,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政、依法治教,逐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为提升教育水平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教育文化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全面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办事高效、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廉洁勤政的机关工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

四、工作制度

1.政务公示制。凡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职责身份公示,主要公示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挂牌上岗;二是办事制度公示,股室分布、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罚款)项目及标准公布上墙;三是实行人员去向公示,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说明;四是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外出执行收费(罚款)业务时,要主动向收费(罚款)对象出示执行人身份证件,收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及行政事业收款票据。不出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五是公开单位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首问责任制。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己有关,都要负责解释、联系。如有群众上门办事,要负责引路,否则以失职论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对符合规定、材料完整、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

3.限时办结制。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事项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没有正当理由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凡法律法规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视为同意,经办人要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办理时限,并公布于众。超过时限又无正当理由没有批复的,视为同意,经办人应补办手续;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协办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4.服务承诺制。实行服务承诺制是检验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的有效形式。各股室要在总结去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在落实承诺责任上要重点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5.岗位目标责任制。各股室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分工,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6.失职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中梗阻”行为,以及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给予告诫或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上下班考勤制。局机关干职工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上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便串门、闲谈、妨碍他人工作。对不能说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造成工作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经济处罚。要严格按照请假的权限和程序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在执行请销假制度方面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8.挂牌上岗制。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岗位牌。将办事的实施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权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等上墙公示,便于办事对象到局机关办事。同时应热情接待办事对象,询问、指引或带领,尽可能做到办事对象满意,克服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的现象。

9.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材料完整、手续齐全的办事的群众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一次性告知清楚,即告知办事程序、时效、需具备的手续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等。

10.否定报备制。机关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管理的对象和服务对象申请事项,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予以否定并对否定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报备的一项制度。凡某申请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予以否定并进行报备。

五、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需要人人参与,广泛认可。因此,今年7月定为“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月”,同时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效能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完善以下监督机制:一是建立环境效能监测点制度,选择一些学校为环境效能监测点,对各股室进行监测。二要建立走访暗访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三要建立反馈督办制度,对投诉和走访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给局领导和有关股室,并加强督促,限期整改。四要实行职能股室征求学校意见制度,局领导每半年征求学校对本单位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3.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奖惩制度。年终对各股室、各岗位就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廉政建设、遵纪守法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评,对评为“最不满意的股室”、“最不满意的岗位”的,要追究股室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建立示范股室。今年把教育股、校建办作为效能建设重点股室,由分管领导挂点。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教育股、校建办建设成示范股室,从而推进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