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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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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我市从20*年秋季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字〔20*〕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厅发〔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时展需要,立足我市实际,学习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做法和兄弟地市的成功经验,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核心,认真实施普通高中课程,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为我市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实现*超常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经济“小巨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遵循积极、稳妥、务实、创新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新课程实验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在实施过程中,要落实政府行为,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形成新课程实验的合力;要在省教育厅的部署下,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新课程实验,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要坚持科研引领,加强教育科学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探索、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帮助他们提高新课程的实施水平;要注意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研究新课程实验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实验工作顺利推进。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立足我市实际,认真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创造性地开展实验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全面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并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推进基于模块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妥善安排好原有班级(行政班)编排与教学班并行的新型教学组织活动,探讨适应新课程实验要求的对学生的管理形式。

探索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增强教师和学生对新课程的适应性,提高教师利用、开发课程及课程资源的能力,提高学校课程建设、课程管理能力。

探索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教学评价制度与质量监测机制,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

探索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有利于教师专业主动发展的机制,全面提高我市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课程内容和实施要求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领域。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教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个(或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和建议。

(二)课程设置与实施

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

课程设置: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学习安排:每学年学时共安排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修习时间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即在一个学段内可完成修习。

学分管理:学生三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23个学分),28个选修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的学分。

课程安排:所有普通高中都要开设必修课。省重点中学和省重点建设中学要尽可能开设《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他学校要通过努力逐步达到这一要求。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加选修课程。严禁高中一年级分文理科。要保证高三年级的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各校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课程小组,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指导和帮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科学、合理地选课,鼓励学生跨班级选修课程。

考核要求:学生未通过的考核科目要按规定进行重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科目,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

四、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重点工作

1.加强新课程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组织教师学习《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等文件。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新课程实验的内涵和实质,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主动适应新课程的要求。

2.分步制定有关文件,扎实有效地推进实验工作。各校要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新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学校新课程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学校新课程学分认定与毕业管理办法》、《××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以保证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3.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培训的作用,积极开展市、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通过通识培训、学科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培训和学科知识综合与更新培训)和专题培训(针对新课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开展培训)等,逐步实现对全市普通高中1360名(其中今年秋季起年级450名)专任教师的“全员培训”、“全面培训”和“全程培训”的目标,确保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具体培训方案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4.规范教科书的选用管理,做好实验教材选用工作。普通高中新课程教科书的选用要在省教育厅的统筹指导下进行。同时,要认真规划,积极开展新课程实施所需的课程资源;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禁止不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各种教辅资料进入课堂。

5.加强样本校的管理与指导,为新课程实验提供示范。经省教育厅批准,*市第一中学、*市第四中学、*奥科现代外语学校被列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在新课程实验推进过程中,各校要成立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小组,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样本校的管理与指导,不断总结和推广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典型经验,为其他学校以及我市下一轮高中新课改提供实践经验。

6.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各校要根据新课程实验的需要,对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进行重组和优化,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引进、开发和利用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为新课程实验服务。学校所在地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要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提供便利和服务。鼓励校际之间的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

7.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建立质量评价与监测体系。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符合新课程实验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价机制。要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评价结果要与高考挂钩,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8.做好总结与评价,推动新课程实验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召开一次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对下一阶段的实验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每学期末,各校要对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对实验年级的学生进行全面测试。教研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验开展的需要,不定期地举办普通高中各学科实验工作研讨会。第一轮实验三年结束后,要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保障措施

1.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政府要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推进措施,组织协调并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县(市)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联席会议制度,由教育、发改委、财政、编制等部门负责人定期研究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普通高中要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课程实验的规划、实施、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2.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加大对普通高中的经费投入,支持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开展。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合理编班教学,控制班额。编制管理部门要根据编制标准、普通高中学生实有人数变化情况,适当考虑新课程实验后课程变化因素,调整教师编制。各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评估现有设施,进一步增加投入,购置并完善实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为课改作好基本物质保障。学校要有计划地从工科院校、职业技术院校遴选优秀毕业生,充实技术课教师队伍。

3.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研究与指导。成立“*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对新课程实验的决策、实施、监控等提供咨询和专业支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机构要建立联系基层和样本学校制度,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4.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内容,并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5.切实做好舆论宣传与发动工作。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