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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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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及*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历年来的地质灾害状况和今年雪灾造成的地质灾害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属于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其地质灾害主要有泥石流(*周边)、崩塌(丘陵区)、塌陷(堤坝管涌泡泉区)和滑坡。

近年来我区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危险点都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今年受雪灾影响造成的地质灾害点比去年有所增加,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情况,现有94处,其中可能产生滑坡47处,崩塌47处,潜在威胁人员968人,房屋1097间,公路500米,预计构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65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地质灾害的分布与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相关。泥石流、滑坡主要发生在中低山地形,丘陵地形也有发生滑坡现象,按岩土类型主要为变质岩石和花岗岩风化层中,而塌陷主要分布在沿江沿湖低洼有泡泉存在处。崩塌主要分布在人工开挖的高堑坡地形。在时间上地质灾害多发生在雨季。在规模上,以小型为主,按国土资源部界定的危害等级标准,基本上属一般级。根据上述情况分析,我区地质灾害发生、分布总的趋势是:时间多发生在每年的4-8月间,重点区域为山区和湖滨地区、昌九、九景高速公路和九威大道、环*大道两侧以及各采石场、露天开采矿区等。在强降雨天气,尤其是因局部暴雨在山区引发的山洪暴发而造成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以及在矿山采矿场和尾矿库产生的崩塌、滑坡。我区防治重点如下:

1、海会、威家、莲花、赛阳等乡镇靠近*,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要防治对象。尤以莲花镇莲花村三组山河屋后山体滑坡和赛阳镇东林村涂家、张家屋后山体滑坡为重点防治对象。

2、新港、虞家河、十里、姑塘等沿河沿江沿湖乡镇,以堤岸崩塌为主要防治对象。

3、昌九、九景高速公路和九威大道两侧、环*南路高垅营盘山两侧以滑坡、崩塌为主要防护对象。

三、防御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调查与汛期应急调查

1、区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业力量,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线索,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灾害隐患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情况。

2、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划定重点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做好汛期应急调查。对一般级地质灾害应及时组织调查,对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应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二)监测与巡回检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御隐患点和重点防御区段,由所在乡镇街道及区域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和要求。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由有关部门、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2、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御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般不少于2-3次,重点地段要加强巡逻检查。要与气象、水文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

3、监测期间如发现重要异变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三)预防、预报、预警

1、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凡是有条件进行治理的,应立即落实治理措施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也要制定治理规划,针对可能诱发因素采取简易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以遏制、减缓险情。由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责成监督有关建设单位进行治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险情预报工作,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者;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扩大,加剧异变情况者;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点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或者有其他明显征兆者。

各乡镇、街道对地质灾害险情的预报时间:非汛期一般每月通报一次,汛期一星期一报,重大险情随时通报。

3、对异变级、临界级预报点,要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确认进入危险阶段,要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预警。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围一定范围内,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记。预警分三级:

一般性预警:威胁10人以下的危险点,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威胁10-50人的危险点,由区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重要级预警:威胁50人以上的危险点,由市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四)应急准备与避险

1、对预警点,有关乡镇街道要立即派出专人赴现场监测,一般性预警由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派员加强监测和防治技术指导;二级预警由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派员参加;重要级预警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派出人员。

2、预警点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防灾小组,加强对险情监测、避险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避险、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和器材物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出现异变的险情,地质灾害体地段及灾变主要方向临近地段的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尽可能转移。同时,还要制定出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撤离、财产转移方案。出现临界级险情,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员要立即撤离,重要财产要立即转移,并作出抢险救灾临战准备。对临界险情不易判断的地质灾害险情,按临界险情方案运作,对灾害影响范围内的重要设施要做好保护工作。

(五)抢救、救灾

1、灾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及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立即查明情况,按要求迅速上报。

2、灾害发生地的防灾领导小组要立即按既定方案分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专业人员要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抢险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场地,抢救被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救,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急救伤员,交通、水利、通信、电力、城建等部门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有关基础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急需,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抚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要与当地驻军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请求驻军提供救援支持。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是地质灾害监测、勘察、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分工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4月底之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划、决策、协调等工作。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地区的重点村,要成立防灾工作小组,建立层层落实责任制度。

(二)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专业监测预报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建立联系网络和工作制度,从4月20日以后至10月底,要定期向区国土资源分局通报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在出现大到暴雨天气,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能力,按行政隶属关系层层落实各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防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抓紧群防组织建设,做到乡、村、组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相关责任人和监测人通讯工具要保证24小时畅通,各乡镇街道的群防组织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于4月底前报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监管

我区诱发地质灾害因素比较复杂,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和会议等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以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灾害的违规工程,要坚决予以制止或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要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审制度,把好地质环境影响评审关。

(四)保证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要的投入

要切实保障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防所必要的交通、通讯条件和工作经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多方筹集落实。社会性自然地质灾害的防治项目,符合国家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申报条件的要积极主动申报立项,同时各乡镇街道财政应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与造成地质灾害有关的工程活动,其治理的所需资金,由诱发单位、受益单位和有关的主管部门共同分担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