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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疫情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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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流感疫情应急方案

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是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A型流感病毒引进的禽类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0IE)将其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为及时、快速、高效、有序地预防、控制和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省动物防疫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报告、诊断、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净化标准。

本预案适用于上饶县境内一切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疫情分级

根据禽流感疫情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危害程度、流行范围与趋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一级疫情:

1、30天内在本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4个以上的;

2、30天内在本县区域内高致性禽流感发病禽群在5万羽以上的;

3、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乡镇同时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

二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二级疫情:

1、在本县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乡镇发生高致病情禽流感的;

2、30天以内本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情禽流感3个疫点的;

3、30天以内在本县区域内发生禽流感发病禽群1万羽以上5万羽以下的;

三级疫情:有列情况之一的,列为三级疫情:

在本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3个以下或病禽群在1万羽以下的。

三、组织系统

1、指挥系统: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农工部长、农业局局长、卫生局局长为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宣传部、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林业局、经贸委、科技局、人劳保障局、交通局、法制办、粮食局、公安局、电信局、质监局、商业总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上饶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同时成立以县农业局局长为队长,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分管领导为副队长,县畜牧兽医站技术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的上饶县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电话:*

2、各乡镇要尽快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工作,并把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县指挥部。

四、疫情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或疑似本病的禽类,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24小时之内)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当地政府或动物防疫机构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或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按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订出疫情紧急处理措施。

五、疫情处理

实行以紧急扑杀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1、发现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畜主应立即将病禽(场)进行隔离,并限制其移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病理解剖、采集病料、实验室诊断,并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3、封锁:由县人民政府疫区封锁令,并对疫区进行封锁。

4、扑杀:在兽医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对疫点内所有的禽只进行扑杀。

5、无害化处理:对所有病死禽、扑杀禽及其产品和禽类,排泄物、垫草、饮料等物品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

6、紧急免疫: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登记免疫接种的禽群及养殖场(户)建立免疫档案。

7、消毒:对疫点内禽舍、场地以及所有运输工具、饮水具、道路、公共场所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

8、紧急监测: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禽类实施严密的疫情监控,掌握疫情动态。

9、封锁令的解除:在疫点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处理后,严格消毒和疫区、受威胁区,紧急免疫接种后,最后一只禽扑杀21天后,经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方可由原封锁令的同级人民政府解除封锁令。

10、处理记录:对高致病禽流感疫情的处理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以备检查。

六、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县里建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物资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具等),一旦发生疫情进行紧急调运。

2、资金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在年度计划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以购置防疫苗、消毒药械、防护用品以及畜禽的扑杀助等费用。

3、技术保障:建立并逐步完善我县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的建设,加强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之能快速、准确地诊断该病。

4、人员保障:由县、乡两级干部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疫病调查监控小组,对全县27个乡镇的禽流感疫病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各乡镇要组建重大动物疫情预备队,承担本地区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杀工作,必要时可申请上级调派其他地区的预备队集中使用。

七、预防与控制

1、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环境控制水平。饲养、生产、经营家禽的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例,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饲养场必须实行全进全出的方式,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严格执行清洁和消毒程序。禁止鸡与水禽混养,养鸡场与水禽场应相互间隔3公里以上,并且不得共同用一水源;养禽场要有良的防止禽鸟进入饲养区的防护设施,并有健全的灭鼠设备与措施。

2、加强消毒,做好基础防疫工作。各乡镇要加强禽类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严格禁止从疫区购进禽及其产品和其他地区未经检疫检验的产品,对出售禽类及其产品的场所应进行经常性消毒。

八、责任落实

为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县发生,县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指挥部已组成13个工作组,分赴全县27个乡镇,并为所包干乡镇防疫责任人和上下联系人。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上饶县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督导乡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并协助乡镇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制订本乡镇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并做好一旦发生该病时所需的人员安排、经费、物资、设备、技术储备工作。

2、本应急预案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是按国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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