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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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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要紧密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的目标,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科学技术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对科学的兴趣,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培养具有较高科学素质的新一代。主要任务是: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发展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的安排,省教育厅、团省委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牵头部门;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广电局、省妇联、省社科联为责任单位。

为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成立*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协调小组,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和团省委副书记周柳军任组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张其宏和团省委统战部长殷英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的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协调小组成员,各责任部门确定有关处室的具体负责同志任协调小组联络员。协调小组每年召开1-2次碰头会议,研究协调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会议纪要,由相关部门落实。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日常联系,处理日常工作。

三、近期工作安排

近期工作,由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各部门共同开展以下工作:

1.*年9月底,各部门讨论、修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实施,并于今年底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启动未成年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3.由省科协和省科技厅出面组建*未成年人科普网站,争取在年底开通。

4.总结各学校、幼儿园以往提高学生科学素质的成功做法,向其他单位推荐典型经验。

5.由教育厅启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系列丛书》的编写工作。

四、各部门工作要点

各部门在共同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总体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教育厅

1.开展未成年人的科普宣传,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组织编写《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丛书》,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紧密联系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整合科学教材、地方课程教材的内容,编写出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科普丛书,提高宣传科学发展观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检查落实中小学及幼儿园科学课程的设置和教学,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

3.落实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

4.全面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开展课外科技活动,让未成年人有充足的机会进行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开展“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活动”,总结和展示学校成功经验以及学生的研究成果。

5.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落实“万校标准化”建设要求,使普通中小学有足够的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各县、区应统筹规划和建设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满足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需求。

6.转变教学方式,全面落实科学课程目标,提高科学教学质量。改革科学教育评价制度,定期监测科学教育质量。定期举办“*中小学科学教育与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论坛”,开展年度“*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活动,表彰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中成绩突出的科学教师。

7.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教育的均衡化发展。结合“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对农村中小学科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保持科学教师队伍的稳定,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的科学素质,促进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二)团省委

1.深入开展以“树立科学发展观、青春奉献‘十一五’”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大力推进青少年宫、独立建制运行的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尤其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各种校外教育资源,建设、扶持和利用好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挥专项教育活动场所在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增强吸引力。

3.加快农村乡镇、城市街道的青少年宫、青少年之家(少年之家)等青少年学生校外日常活动场所的建设,同时要加强青少年宫、独立建制运行的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之间及与其它各类教育场所之间的合作和互动,实现资源共享。

4.到2010年,建成一批高水准的标志性、综合性的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建设一个国内领先的青少年宫信息网络,全省50%的中心镇(街道)都建有一所综合利用的或独立建制运行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日常活动场所,到2020年,形成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优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网络。

5.适应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调整雏鹰奖章章目及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雏鹰争章”活动推进计划,科学规范建立学校奖章的活动体系。开展全省中小学生阅读科普书籍活动。

6.推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以及中学生“未来杯”创意设计竞赛,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和良好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扩大竞赛参与面;加强指导力度,引导广大学生创造出技术先进,实用性强,具有较高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作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深化竞赛成果转化机制,为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省科协

1.组建*未成年人科普网站,开展网络科普教育活动。

2.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未成年人开展面对面的科普活动。

3.组织好每年一度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

4.组织好两年一度的科技节活动。

(四)、省科技厅

1.协助省科协组建*未成年人科普网站,开展网络科普教育活动

2.通过举办科技活动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普及科普技知识。

3.配合省科协进一步建设好省科技馆,配合省科协指导各市建立市级科技馆或科技活动中心。

(五)省委宣传部

1.协调省级新闻媒体,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科学发展史和科学知识。

2.组织发掘、宣传科普特色学校的成功经验。

3.面向农村,资助农村建设村级图书馆,赠送科普书籍和光盘。

4.组织青少年科技巡回讲座。

(六)省劳动保障厅

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科学素质,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七)省广电局

1.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优势,大力宣传科学技术的成就,报道学校的科普特色,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报道各地的科普活动,拍摄优秀的科普节目。

(八)省妇联

1.大力宣传科学文化知识,言传身教,破除迷信,阻止迷信活动。

2.开展“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提高父母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3.发挥妇女儿童中心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九)省社科联

1.积极支持进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课题研究、立项和指导工作。

2.研究和调查当前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状况,提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建议。

3.调查社会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培养的支持系统,提出完善支持系统的建议。

五、有关要求

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使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提出以下要求:

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各部门要经常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相互之间积极配合,协调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职能工作。

3.各部门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素质行动的宣传、监督、评价工作,提高活动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