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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森林防火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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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森林防火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防火试点启动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根*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森林防火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森防指[2009]3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森林防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大局,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岩市森林防火应急体系建设方案》规定,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基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为全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与规范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部门和责任内容,从“五条线”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

1、健全完善县、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是依照新《森林防火条例》,每年防火期县政府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二是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有林地面积0.20元/亩的标准拨给乡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三是县政府向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向村(社区)分别下发森林防火责任书。

2、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组织发改、公安、农业、财政、监察、法院、检察院、民政、交通、教育、卫生、广电、旅游、公路、气象、环保、安监、电力、通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制定森林防火责任,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形式正式下达。

3、建立林业系统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林业主管部门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建立林业系统防火责任制,每年由县林业局与基层林业站、林场、采育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4、建立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由县、乡两级政府组织辖区内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包括林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制、责任区、责任人以及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要求,全面签订责任状。

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实施检查考核制度。制定森林防火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评定及奖惩;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修订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森林防火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护机制。主要是建立和规范五个方面问题。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制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重点从宣传教育的时机、内容、形式、手段、组织方式以及多部门合作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土楼旅游区、棉花滩库区、矿区等地主要交通要道的醒目处,设立大型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3幅;在漳下线、适峰线、风景区、农村集贸墟场等人流量多的地段,新增设置艺术色彩好的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100幅。

2、全面推行乡(镇)、村“四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在森林防火期内,所有农户要100%与村民委员会签订野外生产性用火安全责任书;山中墓主、进山业主、山边田主要100%进行实名登记;建立林区活动人群档案库,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林区的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

3、建立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按照《*省高森林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工作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全县统一印制禁火令,分级开展响应工作。

县级响应:⑴县级下达高森林火险警报和禁火令,启动县应急预案;⑵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农村短信信息平台高火险警报和禁火令;⑶组织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督查火源;⑷检查补充物资储备库;⑸通知了望台(哨)全时监测;⑹县扑火队进入戒备状态;⑺通报或视情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

乡(镇)级响应:⑴乡镇召开会议部署执行禁火令,启动乡镇应急预案;⑵乡镇扑火队进入戒备状态;⑶召开护林员会议,部署巡山工作;⑷监管痴呆傻等人员;⑸张贴统一印制的禁火令,将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传达到村、基层站所;⑹乡镇包村工作队组成巡查组查禁火源。

村(社区)级响应:⑴村(社区)委会将禁火令传达至每家每户;⑵村(社区)委会组织警示与巡山;⑶通知村级扑火队员做好扑火准备。

4、农田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的组织与实施,从计划烧除区域、责任单位、用火审批程序、用火规程、烧除组织实施以及经费保障等环节进行研究,形成长效机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对野外火源检查进行分类梳理与规范,即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从人员分工、检查方式、处罚实施切入,形成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每个乡镇要在防火期聘请护林员3-5名,由分管领导统一管理,协助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

(三)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标准建设。按照县、乡(镇)、村(协会)三级组建森林消防队伍的模式,组建各级扑火队伍,配齐补足扑火装备,完善队伍、装备的管理和保养制度,确保做到手中有兵、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扑救队伍建设标准:

1、县级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0支,人员在150人左右。其中县级骨干队伍1支10人,借鉴新罗区和长汀县的做法,采用聘用制,向社会招聘扑火队员,由县防火办直接管理。

2、考核面积在10万亩以上乡(镇、场)建立半专业森林消防队2-3支,人员在20-30人以上;考核面积在5-10万亩乡(镇、场)建立半专业扑火队2支,人员在15-30人;考核面积在5万亩以下乡(镇、场)建立半专业扑火队1支,人员在10-15人。

3、考核面积2万亩以上行政村建立本村村民互助扑火队3支,人员在50人以上;考核面积1-2万亩行政村建立本村村民互助扑火队2支,人员在30-50人;考核面积1万亩以下行政村建立本村村民互助扑火队1支,人员在20-30人。

4、每支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装备如下:(1)挂包:1个/人(内装手套1双、毛巾1条、手电筒1把);(2)水壶:1个/人;(3)柴刀:1把/人;(4)扑火头盔:1顶/人;(5)扑火服:1套/人;(6)胶鞋:1双/人;(7)二号扑火工具:1把/人;(8)风力灭火机:3台/队;(9)对讲机:2部/队;(10)油锯:1台/队;(11)灭火水枪:2台/队;(12)急救包1个/队。

5、每支村民互助扑火队装备如下:①挂包:1个/人(内装手套1双、毛巾1条、手电筒1把);②水壶:1个/人;③柴刀:1把/人;④二号扑火工具:1把/人。

6、扑火队员条件:①男性;②年龄18-50岁;③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史)、体力好;④掌握科学扑火和火场安全逃生基本知识(能够回答火场扑救与安全逃生10道基本题)。

(四)强化扑救组织指挥体系。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火灾扑救指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县、乡(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指挥编成、指挥场所、指挥保障和指挥程序的规定,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灭火作战高效指挥。建立县林火信息指挥中心,采用地理信息数据库软件,完成本县范围内的地理信息数据与卫星图象数据的集成,通过GIS与遥感技术的联合应用,快速地进行林火预测预报、监测和辅助决策。购置地理信息系统(GIS)设备及软件1套、指挥车2辆、台式计算机3台、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车载电台、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便携式电脑3台、扫描仪、对讲机、全球定位系统(GPS)10个、投影设备1套、高倍望远镜3架,形成功能齐全、高效运转的县级指挥机构。县级在县城附近选择一片10亩左右的林地规划为扑火演练基地,作为扑火队员培训和扑火专家演练战术及检验各类扑火机具和计算机辅助指挥系统的工作平台。

(五)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县、乡(镇)两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建立和规范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县、乡(镇)两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日常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

扑火储备库建设标准:

1、县、乡(镇)两级分别建设扑火器材储备库各30平方米、15平方米。

2、县储备对讲机30台、手电筒300把、风力灭火机30台、油锯5台、铁锹50把、高压水泵5台、灭火水枪20台、发电机2台、扑火服50套、扑火头盔50顶、二号扑火工具300把、劈刀250把、机油50公升。

3、考核面积在10万亩以上乡(镇、场)储备对讲机5台、手电筒100把、铁锹30把、灭火水枪5台、二号扑火工具200把、劈刀50把、风力灭火机4台、机油10公升;考核面积5-10万亩乡(镇、场)储备对讲机3台、手电筒50把、铁锹20把、灭火水枪3台、二号扑火工具100把、劈刀30把、风力灭火机3台、机油5公升;考核面积在5万亩以下乡(镇、场)储备对讲机2台、手电筒30把、铁锹10把、灭火水枪2台、二号扑火工具50把、劈刀20把、风力灭火机2台、机油3公升。

二是大力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建立林带建设与造林工程“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机制,改善防火林带树种结构,积极引导林农营造经济林和油茶林带,达到林火阻隔体系建设和农民群众致富双赢的目的。

1、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区按每公顷15米的标准建设防火路和防火林带。

2、连片1000亩以上的个私大户造林和企业基地造林必须按每公顷15米的标准建设防火路和防火林带,要求每200亩形成闭合圈。

3、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度假区、寺庙都要本着因害设防的原则,在田林交界,村庄、坟场周围等人为活动较多,易发生山火地段开设防火林带和防火路。

(六)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战术研究。一是总结推广风力灭火机战法经验,编制培训教材,建立师资队伍;二是探索高山水泵扑火战术;三是修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制定乡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范本,探索单点和多点山火扑火方案范本;四是组织以武警森林部队、县武装民兵应急大队和县级专业扑火队为主的扑火演练;五是探索火场看守交接办法;六是开展县乡村干部森林扑火安全知识培训。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抓好重点乡镇试点工作。把抚市、仙师、歧岭等三个乡镇列为我县森林防火试点工作先行单位,然后从点到面,全面铺开,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2、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我县森林防火试点工作重点抓好责任体系、野外火源管理机制、扑救队伍、扑救物资储备库、指挥中心建设等方面工作,对六项实施内容分项分步实施,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09年4月25日起至2009年8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准备阶段(4月25日至5月10日)

⑴成立机构:为加强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森林防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由县林业局分管防火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⑵制定方案: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林业基层各单位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5月-7月)

⑴动员部署: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乡镇主要领导、林业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深入动员,精心部署,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试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⑵督促落实: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固强补弱,解决实际问题。

3、总结提高阶段(8月份)

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克服解决;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加以总结推广,并于8月中旬召开全县试点成果总结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站具体抓。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乡、村指导检查,帮助基层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指导,加强监督。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采取领导包点和加强督查的方式,落实试点各项责任。制定试点工作检查指导方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细化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6项试点内容落到实处。各乡镇要将试点工作列入2009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对试点工作开展好的,县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凡对试点工作塞责应付,未如期达到试点工作目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的资格。

(四)加强联系,注重沟通。试点工作期间,各乡镇、林业各有关单位要注意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并于每月25日前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试点办(县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