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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化妆品广告的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孝感的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依照《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促进化妆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重点
在充分摸清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从检查经营情况入手,依据化妆品经营单位进(销)货记录,对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整治,对经营者利用广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按照《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严厉查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分局成立化妆品整治工作专班:
组长:陈砚林
副组长:陈乐纯张文清钟卫
成员:李新华方勇杨辉杨得慧程志明
王秀峰张文王刚熊国泉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钟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落实。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28日——9月3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全面清理化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照经营,摸清底数;全面检查化妆品市场,掌握市场详细情况,为专项整治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化妆品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能力。
(二)检查处理阶段(9月4日——9月28日)。在检查中注意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详细登记经营情况,收集、整理化妆品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化妆品经营中的问题。加强化妆品广告管理,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清理一遍,重点抽检宣称具有祛斑或美白功能的化妆品;宣称具有祛痘、抗粉刺或除螨功能的化妆品;消费者投诉产品及指定抽检的化妆品。检查进货来源的实际情况、实际总量、实际状态。对化妆品质量、标签、标识、说明书等内容进行重点查处。
(三)分析总结阶段(9月29日至10月10日)。以自查整改阶段为界,凡属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的,减轻或免于处罚;凡属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的未按照卫生许可生产或经营化妆品不符合相关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监管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和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以便分局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部署,强化工作职责。各所(队)要高度重视化妆品广告监管工作,把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强化整治,着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2、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整治效能。要加强与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制定联合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并按照职能分工和本方案整治时间的要求,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3、注重情况汇总,及时总结经验。在专项整治中,各所(队)要加强信息收集、案件分析和经验总结工作,及时将工作做法、典型案例及相关数据上报分局公平交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