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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孝市工商文〔*〕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树立执法规范、服务文明、群众满意的新形象,为实现城区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是依法公开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必须公开。二是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是及时快捷原则。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四是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不搞形式主义。五是有利监督原则。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六是符合保密规定原则。七是分级公开原则。以城区分局、基层工商所为单位进行公开。
(二)工作目标。凡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职责、权限、政策、法律、法规、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及依据,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促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机构职能
1.1机构名称、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辖区范围
1.2值班电话(含投诉电话)、传真电话、网址、邮箱
1.3主要职能
1.4分局(所)领导姓名及分工
1.5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联系电话
1.6工作规则
2、业务工作类
2.1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期限和程序及办理进展情况
2.1.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2.1.2个人合伙企业登记
2.1.3个体工商户登记
2.2行政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及收费结果
2.2.1集贸市场管理费
2.2.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2.2.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费
2.2.4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2.2.5个人合伙企业登记费
2.2.6牲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2.3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及标准
2.3.1受理消费者申(投)诉
2.3.2企业年度检验
2.3.3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
2.3.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3.5查办经济违法案件
2.4表格
2.4.1个人合伙企业登记注册表
2.4.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表
2.4.3企业年检登记表
2.4.4个体户登记注册表
(二)面向本单位公开的内容
1、本单位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
2、本单位工资福利、奖惩情况;
3、本单位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
4、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管理及使用情况;
5、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四、工作步骤
省局确定*年为政务公开年,市局也是市政务公开示范点之一,我们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件大事,真功实做,务求实效。按照市局要求,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1、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完善组织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和各项责任制,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分层制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参考目录,确定政务公开试点示范单位,并报市局备案。
(二)深入推进阶段(*年6月11日至10月31日)
1、分层开展清理。对原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清理。一是清理监督岗,看着装是否统一规范,人员是否齐全,责任是否明确。二是清理公开制度,看内容是否完善,形式是否统一,标准是否一致。其中,基层工商分局(所)重点公开“五项基本”制度。三是清理公开载体,看是否符合工作实际,方便群众知情。根据形势发展,淘汰“经济户口”动态管理公示栏等失效载体。
2、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根据市局《政务信息公开参考目录》,细化政务公开内容。
(三)完善提高阶段(*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1、注意收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反馈的不同意见,并认真研究,及时改进,同时将好的作法上升为制度。
2、结合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政务公开的职责、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
二是建立完善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对于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依法提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是否予以公开的决定及相应答复。
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制度。对于涉及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内容,必须及时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保证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四是建立健全预先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于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公开前要分级进行预先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经审核后,及时予以公开。
五是建立适时修订制度。对于新出台和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涉及到行政许可事项设立、取消以及办理程序的变动,要明确负责更新的责任人及时限要求,保证及时公开。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1、分阶段、分层次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2、根据工作进展,接受市局对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不断完善。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分局成立以局长陈砚林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乐纯、张文清、钟卫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
(二)相关单位责任分工
1、办公室:负责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指导,拟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负责召集政务公开相关科室(单位)碰头会议,协调落实政务公开相关事项。负责做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依据、权限,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与工作。负责做好行政收费、减免收费事项的梳理与。做好政务公开设施的技术维护工作。
2、人事监察科:负责抓好分局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对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评议,落实责任追究;设立政务公开举报方式,受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举报、控告等事项。负责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政务事项对内公开工作,制定相应的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并报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承办涉及本单位职能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网上信息等工作。
3、综合业务科:负责做好注册大厅政务公开设施的设置、内容更新、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注册大厅触摸屏的内容进行更新、检查,保证供群众取用办事指南的数量。
4、公平交易科:积极探索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向社会公众及申请人公开的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到亲自负责,严格督促,每个单位和部门都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认真梳理,公开到位。各单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监管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全面、细致、严谨。对需要公开的事项,按照要求将公开的事项、标准、要求和监督措施一次性公开到位。
(三)注重创新,立足长效。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探索规律,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作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要在全面落实公开有关事项的同时,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和《*市工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形式、内容进行修订。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分局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办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对因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应该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该公开而公开,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以此促进政务公开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