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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加强农民创业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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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加强农民创业培训方案

按照《*农民培训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总结*年农民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意见》(苏政发〔*〕84号)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奋战四年达小康、全面建设新*”的目标,按照促进农民增收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原则,加大农民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在发展高效农业中的创业技能和就业技能,培养出一批具有较大生产规模和较强创业能力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

(二)目标任务

全县农民创业培训1611人,其中普通班1391人,省重点班220人。今年的创业培训要在帮助受训学员成功创业上下功夫,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大生产规模和较强创业能力的新型专业农民,提高我县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2009年元月至5月底。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确定培训单位,制定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

1.落实培训对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张榜公示的民主形式进行学员选拔。培训对象要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产业基础和创业愿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重点是种养殖大户、农产品经纪人、村组干部或外出打工返乡人员。省重点班学员按省农林厅统一要求按时从已遴选的学员中选拔一批当地生产规模较大、创业愿望强烈的大户或返乡人员参加培训。

2.落实培训单位:根据省农林厅要求,我县确定县农干校为普通班培训单位。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从2009年6月至11月底。采取能力模块结构的培训模式,实行理论学习和实践考察及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以短期集中培训为主,突出创业理念培训,把政府鼓励创业的政策、创业基本技能、创业意识培养及创业计划设计等作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创业培训让受训学员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

集中授课:时间为30学时左右,以讲座为主。主要学习创业基本理论和技能、产业最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内国际现状与前景、农产品营销知识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期间,学员要完成自己创业方案的设计,创业方案内容包括学员基本情况、已有产业基础、创业目标和创业措施等,对学员的创业方案要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专家小组论证。生产实践:培训单位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学员进行考察学习,学员在实习考察过程中要针对性的修改完善自己的创业方案,并回到家乡开始实践。

生产实践:培训单位要安排60-90学时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农场、农业企业进行考察学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跟班见习和顶岗实习。学员在实习考察过程中要针对性的修改完善自己的创业方案,并回到家乡进行创业实践。

技能鉴定: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积极组织各类农业行业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对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统一向国家有关部门申办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确保20%以上的培训学员获得国家农业行业特殊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跟踪指导:培训单位必须安排教师年内专访学员一次,并根据创业需求进行跟踪指导,将跟踪指导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12月。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办法进行总结,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三、培训管理运行机制

1.制订培训方案,签订培训合同。编制培训方案,并制订每期培训班的详细教学计划,包括学员名单及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办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培训方案上报县农林局审定确认后,签订培训合同。每期班的教学计划报县农林局审批后于办班前5天在“江苏农民培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与检查。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和培训月报制度,定期公布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农林局每半年要对全县农民培训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培训单位完成培训任务情况以及培训成效。

3.总结验收。由县农林局、财政局在项目结束后组织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培训工作台帐、培训效果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四、资金使用

1.补助标准:省财政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进行补助,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和误餐费,学员的食宿费、教材及资料费。培训单位不得对学员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培训补助中含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费用,不得再向学员另外收取鉴定费。

2.资金使用:县财政局在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前预拨项目经费的30%用于培训前期准备工作。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凭开班通知、学员注册登记表等资料经县农林局审核后到县财政局统一核报补助经费;承担省重点班培训任务的单位到省农林厅核报补助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把农民培训工作纳入各镇(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农林局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管理,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签订任务合同,明确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为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对项目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培训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二)管理保障

要按照《*农民培训工程》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实施方案,确定培训目标和推进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强化培训管理,并建立包括培训教师、学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跟踪等内容在内的培训台账。学员培训台账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和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三)质量保障

为确保培训质量,所有创业培训必须集中在县城或经过论证挂牌并具有培训条件的种养殖实训基地办班。重点班必须在培训实施院校集中办班。加强讲师团成员管理与考核,实行挂牌服务,向农民发放联系监督卡,全程接受农民的监督,建立一套师资水平考核体系。通过一套激励机制,将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业绩与其职务、职称及年度考核等挂钩,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受训农民反映不满意的将及时撤换,并进行通报。将农民满意度和跟踪服务作为考核讲师团成员工作业绩的主要指标,对讲师团成员的补贴要预留20%,待年终考核通过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