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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争创文明县城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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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争创文明县城管理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文明委关于我县今年要争创全省文明县城的指示精神和省文明办《*文明县城测评基本指标》的要求,为把我县争创*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实现20*年首批全省文明县城争创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县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进群众。通过争创全省文明县城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形成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力争20*年实现首批跨入全省文明县城行列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活动必须在“*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1、成立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总指挥部;

*

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各责任单位

2、创建总指挥部设八个工作组,对应《全省文明县城测评基本指标》的测评项目。八个工作组分为:政务环境组、法治环境组、市场环境组、人文环境组、生活环境组、生态环境组、创建活动组、综合工作组(办公室、宣传组、督查组);

3、创建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各工作组办公地点自定。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

(一)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主要任务:1、加强干部学习与教育;

2、严格政务行为规范;

3、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牵头领导:方文辉牵头单位:政务环境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

相关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纪委、县信访局等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创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主要任务:1、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市民安全;

2、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搞好法律援助与法制宣传;

牵头领导:黄风芝牵头单位:法治环境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

相关责任单位:县房管局、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县消防中队等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创建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主要任务:1、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2、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3、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沈改莲牵头单位:市场环境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

相关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文明办、县纠风办、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卫生局等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牵头领导:朱惠娟牵头单位:人文环境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化局、县公安局、县科协、县体育局

相关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统计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扫黄办、县市容局、县民政局、县文物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邮政局、县卫生局、县电信公司等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主要任务: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2、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3、加强国民教育;

4、加强科普教育;

5、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

6、加快文体设施建设;

7、丰富群众文体活动;

8、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

9、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10、发展社会文明行为;

11、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五)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牵头领导:王俊杰牵头单位:生活环境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

相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容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统计局、县交警大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主要任务:

1、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2、加强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建设;

3、搞好医疗与公共卫生;

4、提高人口与生活质量;

5、发展社会保障事业。

(六)开展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牵头领导:徐普来牵头单位:生态环境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相关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农委、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市容局等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主要任务:

1、搞好城市绿化;

2、做好城市废弃物处理;

3、提高环境质量。

4、改善公路沿线村庄人居环境。

(七)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牵头领导:吴绍辉牵头单位:创建活动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房管局、县市容局

相关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广电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县文化局、县科技局、县纠风办等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主要任务:

1、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

2、健全工作机构;

3、打好创建的群众基础;

4、开展文明、社区、家庭建设;

5、开展文明行业、单位建设;

6、开展农村创建;

7、开展文明工地创建;

8、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和加强创建活动管理。

(八)做好争创申报基础工作

牵头领导:李毅夫牵头单位:综合工作组

主要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文明

相关责任单位:县纪检委、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建设局、县市容局、县综治办、县计生委、县安监局等单位。

主要任务:

1、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2、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

3、对各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的检查、督查;

4、做好考评组的接待工作。

四、工作步骤

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8月20日)

1、召开全县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动员大会。会后,各乡镇各责任单位也要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层层动员,形成创建文明县城的合力;

2、各乡镇、社区、单位、村镇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及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县城的意义;

3、在主要路口、主要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公益广告;

4、县电台、电视台开辟“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栏目,使争创全省文明县城活动电台有声,电视有像;政务网设立“创建文明县城”专栏;

5、发行“文明黄山、从我做起”读本,编印“市民文明手册”宣传材料,发到每家每户;

6、在移动、联通和小灵通用户中发送文明短信。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日——9月15日)

1、自测自评,找出差距。各工作组和各责任单位对照《*文明县城测评基本指标》进行自测自评,找出差距;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工作组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测自评情况制定出各自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工作组、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方案于7月31日前交指挥部办公室。

3、落实人员,健全机构。动员大会后的一周内,各工作组人员要到位,办公地点要落实,并迅速开展争创的各项工作。

4、各司其职、全力推进。7—9月;各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力争各项指标均达到A级标准。

(三)迎接检查阶段(9月下旬——10月)

1、做好迎检点的准备工作(9月下旬)。确定一批迎检点,对各迎检点进行完善提高,月底进行验收。(县文明办负责)

2、制作一部我县创建文明县城实况电视录像片,9月底前完成。(综合工作组负责)

3、8、9月之间,邀请省、市文明办领导到我县指导争创工作。(综合工作组负责)

4、9月,认真做好争创全省文明县城的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进行申报。(综合工作组负责)

5、10月,做好考评组的接待工作。(综合工作组负责)

五、重点开展好六大活动

对照《*文明县城测评基本指标》的要求开展自测自评,我县在诚信建设、公共秩序、文化卫生设施、市民文明行为等方面与测评标准尚有相当大的差距,直接影响我文明县城测评分数。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存在的弱点难点问题,要着力开展好以下六个活动:

(一)开展好“共铸诚信*,树立古城形象”活动

时间:7——12月

主要内容:

1、继续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以“诚信、廉洁、高效”为主题的“塑形象”活动,在工商企业界中开展以“守法、诚信、创新”为主题的“创品牌”活动,在市民群众中开展“以文明、礼貌、奉献”为主题的“育心灵”活动,广泛开展“诚信机关”、“诚信企业”、“诚信站所”、“诚信商场”、“诚信单位”等各“十佳”的诚信评比活动。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估机制。

3、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4、建立互联网公开查询系统。

(二)开展好“净化文化市场、繁荣群众文化”活动

时间:7——12月

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清查专项行动,规范网吧经营秩序,重拳打击贩卖黄色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活动;

2、开展经常性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三)开展好“清理城市‘牛皮癣’,美化市容环境”活动

时间:7——12月

主要内容:

1、开展对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生活小区、集贸市场整治,消除卫生死角;

2、开展对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牛皮癣”(小广告)进行大清除;

3、坚持市容环境长效管理,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无违章搭建、无乱贴、无店外经营现象;

4、组织千名干部、职工、志愿者上街整治环境、开展每月每一周五“全县爱国卫生日”活动;

5、进一步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制度;

6、切实抓好“摊前一个垃圾桶”活动。

(四)开展好“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活动

时间:7——12月

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争创全省文明县城”为主题的市民素质集中教育活动;

2、着重开展好“五讲五做”活动,即“讲学习,做开放*;讲秩序,做守法*人;讲道德,做诚信*人;讲卫生,做健康*人;讲礼貌,做文明*人”,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

3、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文明”流动人口教育活动;

4、加强扶贫帮困工作,救助生活特困和乞讨、流浪人员。

(五)开展好“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

时间:7——12月

主要内容:

1、开展新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突出抓好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3、开展“文明交通‘四让’(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从我做起”活动;

4、开展对乱停乱放、乱闯红灯、占道行驶、超载营运等现象专项治理;

5、组织开展“百名志愿者上路维护交通”“我当一天交警”活动;

6、继续抓好“街头一个岗、路上一辆车”活动。

(六)开展好“创文明行业,展古城风采”活动。

时间:7——12月

主要内容:

1、开展“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2、开展“创文明行业,展古城风采”行业形象万人评活动;

3、继续开展“无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4、广泛开展“一张笑脸迎客,一声问候暖心,一份真情待客”活动;

5、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

六、保障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形成争创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争创工作,切实加强对争创工作的领导,把争创全省文明县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争创工作负总责,对争创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亲自过问,认真加以解决。要把争创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之以恒,不留死角,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争创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局面。

第二,周密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全县一盘棋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创建工作情况上下贯通,使各领导及时掌握创建动态;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创建工作抓出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各部门要确保争创活动经费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形成争创工作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五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和新闻舆论监督,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要整合城区资源,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块负总责、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充分利用县直机关单位、徽城镇街道居委会的优势,发动机关干部、社区居民、驻军战士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做到“县镇互动、城乡互动、军民互动、干部互动、经济文化互动、软件硬件互动”。

第四,以人为本,注重创建工作的实效。创建活动既要轰轰烈烈,大造舆论,又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放手发动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各项创建工作的第一标准,深入体察民情,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创建工作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进生活。让老百姓直接感受到创建文明县城的好处,自觉参与创建文明县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