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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加快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此,特制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全国文物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以确保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取得成功。
二、目标任务
通过文物普查宣传工作,使全社会了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了解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文物价值,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文物普查知识,宣传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实现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文物普查;各级文物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文物普查;广大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认真填报、主动配合搞好文物普查,形成有利于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有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国家文物局文物普查办公室设立宣传组,组织协调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各地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文物普查宣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文物普查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提供和管理文物普查信息,督促、指导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队伍,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地还应充分发动媒体和相关机构、部门的力量,形成文物普查宣传网络,共同搞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四、重点内容
宣传工作要贯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过程,各地应从“告知”、“知情”、“普法”、“成绩”等方面,大张旗鼓地开展文物普查宣传,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分别是:
*年4至11月,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等有关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文物局宣传、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活动。宣传开展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意义,普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普查的技术标准、规范,实施步骤程序等;宣传各地普查机构设置、人员培训、队伍组建、试点经验等,要注重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的趋势,对文化线路、工业遗产、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新品类加强宣传。
2007年11月-2009年底,集中宣传与文物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进展程度、阶段成果和重要发现,普查工作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对普查工作的参与和反应等。
2010年1月-2011年底,追踪宣传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文物普查基础成果,宣传《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管理系统,宣传普查成果的推广应用,集中宣传文物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方式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将开展阶段性的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介绍普查的重点文物,宣传宣传文物工作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在经济社会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使宣传活动不断深入人心,造成声势,形成高潮。
(一)电视媒体宣传
1、精心策划和制作播放宣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公益广告片和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宣传片,在中央和地方主要电视媒体播放。公益宣传片可采用征集方式,以扩大影响和宣传面。
2、在电视节目中开设专栏,通过新鲜的视角,宣传普查工作,介绍工作进展。如可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百姓档案”中以这次普查工作为主题,以基层文物工作者的亲身经历,反映历史的变迁、经济社会的进步;可以在“人物”、“讲述”等栏目连续介绍普查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和普通群众对普查的支持参与。
3、中央和地方各级电视媒体制作访谈、对话、直播等专题节目、系列节目,围绕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工作,采访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平民百姓和普查工作者。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可以专题形式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国记忆”等栏目播出。
4、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深入报道。
5、重要事件随时以新闻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二)平面媒体宣传
将日常的新闻报道和专题、专栏结合,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如开设文物普查专版、专栏,组织对有关专家和普查工作人员的专访。深入分析文物普查的背景、特点、意义、手段、成果和公众参与等各方面的相关内容,从多角度开展对文物普查的深度报道。组织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知识竞赛,开展文物普查口号征集活动。
(三)网络宣传
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建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题网站,设立培训工作计划、会议纪要、工作简报、动态报道、成果展示、局长访谈、专家视点、普查技术应用探秘、互动留言板等栏目。该网站将成为浏览者了解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工作进度、成果应用,提供文物普查线索和反映意见、建议的重要互动平台,同时也是普查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平台。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公室及时处理普查网站收集的文物普查线索和意见、建议,对其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将处理情况在网站上公布。
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各省级政府网、各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网站等对文物普查专门网站进行图文链接。地方文物普查机构也可在政府网站上设立本地区文物普查的专题网站或网页、专栏,宣传本地区文物普查的相关情况。
近期,国家文物局将开展“记忆中国——全民文化遗产认知行动”,拟充分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等科技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性文物调查与认知活动,搭建公众参与普查工作的网络平台,扩大普查线索来源,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水平,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新闻制度
适时召开新闻会和通气会,集中宣传阶段性的普查成果。国家文物局和地方各级文物普查机构及时汇总文物普查信息,定期编发普查工作简报。普查工作有重大进展或重要发现的,随时编发工作简报。
(五)组织专题宣传活动
组织新闻媒体结合文化遗产保护的热点问题,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活动。特别是对内涵不断发展丰富的文化遗产新品类进行专题采访活动,如:
1、工业遗产
对无锡、广州等地开展的工业遗产普查的宣传报道,对北京798厂、上海江南造船厂、青岛啤酒厂等典型工业遗产调查和保护利用的实例分析。
2、乡土建筑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乡土建筑调查、保护工作的深度报道,对世界文化遗产皖南民居、山西晋商大院等典型乡土建筑调查和保护利用的实例分析。
3、文化景观
结合刚刚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开平碉楼及村落”,西湖及龙井茶园、云南红河哈尼梯田等处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开展对文化景观概念、特点、调查和保护工作的深度报道。
4、文化线路
结合丝绸之路、大运河等文化线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长城资源调查和保护维修,开展对文化线路概念、特点、调查和保护工作的深度报道。
(六)制作与发放宣传品和纪念品,如发行宣传普查的纪念邮品、印制宣传海报等。
(七)其他形式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