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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副科级领导选拔方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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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副科级领导选拔方案市

为贯彻我省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精神,顺利完成我市地税系统机构调整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实施干部选拔配备工作。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和省局《关于全省市县以下地方税务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地税发〔*〕42号),结合我市地税系统机构调整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有利于地税事业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税务机构调整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以增强税务基层领导班子的战斗力,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用好用活干部的目的。

干部选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民主公开、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选拔的职位和人选,一经研究决定,无特殊理由的必须按决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我系统副科级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成立干部选拔配备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来发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竞岗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矿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人教科、监察室等相关部门抽调。

三、选拔配备的职位、方式和范围

根据我市地税系统的实际情况,这次竞争税务分局长(副科级)的职位只竞争资格,不竞争具体职位。参加竞争者取得任职资格后,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由市局党组决定安排岗位职务。

(一)选拔方式:采取竞争上岗方式。

(二)选拔的职位:

选拔基层税务分局分局长职位共15名。分别是:

1.*市城区地税局*税务分局局长、新港税务分局局长,在*市城区地方税务局范围内产生;

2.**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田墘税务分局局长,在**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范围内产生;

3.*市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在*市地方税务局范围内产生;

4.*县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在*县地方税务局范围内产生;

5.*县地方税务局河城税务分局局长、*税务分局局长,在*县地方税务局范围内产生。

(三)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1)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勤政廉政。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政绩突出。

(3)熟悉业务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税收及经济管理以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

(4)能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负责地提出指导性意见,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5)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干群关系好。

(6)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主持起草、修改、审定本职位所要求的重要文件和有关文字材料。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2.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①副主任科员;②现任正股(所、分局)长(含正股级待遇);③现主持股(所、分局)全面工作的副股(所、分局)长。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以上时间以*年6月30日为线。

(四)选拔配备的程序

1.召开动员大会,公布职位

5月底前召开竞争副科级领导干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这次竞争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干部端正思想,积极参与;公布竞争的职位数和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会后公布竞争工作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条件人员报名时,应填报《*市地方税务系统竞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交大一寸正面半身近期免冠彩色近照3张。各县(市、区)局报考人员到其所在局人事教育股报名。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局人教科对照选拔税务分局长资格条件,对各县(市、区)局人事部门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公布名单并发给准考证。

4.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占总成绩的25%。试题由省局统一命制,考试后由省局集中统一评卷。

5.面试

确定面试资格:符合竞争资格人员,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不合格者不参与下阶段竞争),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试题由省局命制。应试者统一使用普通话答题。

面试评委由9人组成,以每个县(市、区)局为一个面试单位,其中,市局派7名评委、各县(市、区)局派2名评委共同组成,面试考官组主考由市局领导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由竞岗办相关人员成员组成。面试统一在市局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6.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位经过面试的竞争者在其工作的县(市、区)局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20%。其中: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测评分占40%,股级干部30%,其他人员测评分占30%,参加测评实到人员要占应有人数的2/3以上。参会人员: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及各基层征收单位副股以上干部。民主测评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1+基本胜任票×0.5)/总有效票数〕×100。被测评者所得不胜任票占有效票数的50%以上的,不再参加下一阶段的竞争。

7.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竞争者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综合成绩依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8.考察预告

考察工作实行考察预告制度,由竞岗办提前1天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及考察组的联系办法。

9.组织考察

由市局组成考察组对竞争者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每位竞争者的考察材料,并向市局党组汇报。由市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分别按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59分以下)对每位竞争者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该竞争者的组织考察得分。组织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35%。

10.初定人选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四环节,按照2.5:2:2:3.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任人选任职资格,由市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位。

11.征求当地组织部门意见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拟任的人员征求当地组织部门对拟任对象的任职意见。

12.任前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将其总成绩在全市地税系统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干部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要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不署真实姓名的检举揭发材料不予受理。如某拟任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则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3.任前谈话和培训。对决定提拔使用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的领导对其进行任前谈话。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任前培训。

14.试用与任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选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决定采取一次动员、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进行干部选拔配备。

第一阶段,举办符合竞争资格条件人员笔试;

第二阶段,对笔试及格人员进行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五、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在*年5月20日前完成。

2.举办符合竞争资格人员笔试,考试在*年5月底完成。

3.对笔试成绩及格的人员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在*年6月底完成。

六、其他要求

(一)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正确认识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为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实施竞争上岗过程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二)正确处理好竞争与工作的关系。当前税务分局长竞争上岗是一件大事,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做到竞争与工作两不误。

(三)要讲原则、讲团结、讲纪律。每位同志要从大局出发。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准散布不利于竞争对手的言词,不准乱议论人,不准搬弄是非。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办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组织人事纪律,净化竞争上岗的环境。

(四)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监督。在竞争工作的全过程要按规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按时公布有关情况,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对竞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认真查处。凡经党组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无特殊理由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任职。对无特殊理由而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干部,取消任职资格或免职,另行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