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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加强税收宣传发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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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加强税收宣传发展方案

2009年4月是全国第18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的税收宣传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为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政策、法规,营造良好依法治税环境,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促进税收秩序和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局决定于今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紧扣主题,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紧扣“税收•发展•民生”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内容,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地税队伍建设和地税形象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同时,重点宣传积极运用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工作成效。要集中宣传税收的性质和税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税收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要深入宣传我市地税工作,宣传依法治税以及诚信纳税的典型事例,充分展示地税工作成就。要积极宣传我局坚持改进和优化服务,着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税收服务体系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树立我局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创新形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

税收宣传月期间,市局将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税宣月启动仪式

组织召开重点行业协会地方税收工作座谈会,通报我市地税工作情况,宣讲行业税收政策,听取龙头企业对我市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行业协会这一桥梁和纽带,进一步增进税企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征纳双方互动交流的良好工作机制。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开展户外宣传、召开座谈会、悬挂税宣标语等形式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内外部宣传

1、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

(1)继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印制带有地税VI标识和税收宣传标语的环保购物袋,在大型超市、各办税服务厅发放给广大市民、纳税人,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加强与传媒公司的合作,在大型超市、社区的电视信息平台播放税收宣传宣传公益广告,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和纳税服务志愿者开展税法进企业活动,通过面对面接受纳税人咨询,分发税费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税费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2)利用新兴媒介深入开展税收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形象直观的特点,在*地税网站开辟税收宣传月活动专栏,放置税收和社保费政策法规、申报纳税业务流程、涉税违法典型案例、税宣月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供纳税人浏览;利用手机短信方便快捷的优势,及时向纳税人发送税事提醒和税法宣传短信,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3)发放征询意见表,征询纳税人对税收宣传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寄发征询表,征求收集不同类型纳税人对税收宣传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征集结果的分析,及时发现税收宣传盲点,改进税收宣传方式,提升个性化税收宣传服务水平。

2、对青少年

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抓好1个省级、5个市级税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课外主题活动,安排税务干部到学校讲税法课,举办一次以税收为主题青少年书画比赛活动,办好税收宣传栏,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的税收意识,形成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3、对社会各界

一是制作电视宣传节目。与*广播电视台合作,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借助*电视台《今夜有戏》栏目在*热播的影响力,制作1-2期税收宣传情景剧,借助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节目形式以及电视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广泛宣传税收知识和税收促进发展、扶持民生的职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地税杯工艺美术作品创作大赛”。与市工艺美术研究院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地税杯工艺美术作品创作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陶瓷、麦槁、潮绣、木雕等*特色工艺作品,并在4月中旬评比表彰、展览、播出,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三是继续办好《*日报》地税专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地税部门扶持企业、促进民生发展措施。

四是继续开展户外税收宣传标语、广告展列活动。巩固已有的户外宣传阵地的基础上,整合宣传资源,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户外税收宣传标语、广告展列活动,继续在办公楼、城市繁华路段或者各类标志性建筑物上展挂税法宣传主题广告(海报),形成税收宣传的规模效应,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和谐发展的征纳关系。

(三)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各项税法宣传活动

1、配合做好全省中学生税法知识电视竞赛选拔参赛工作

按照省局的要求,在市高级实验中学组队参加全省中学生税法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做好参赛队伍的税收知识培训和参赛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2、配合做好广东地税“税月留痕”老照片及“税月风景线”摄影大赛作品全省巡展活动

3、配合做好网上税法宣传志愿者和税收博客招募活动

针对网络对社会日益显著的影响力,广泛招募税宣志愿者,开展网上税法宣传志愿者活动,从事网络税法宣传、答问释疑,对税收工作建言献策,对不利于税收工作的言论进行正确解释和引导。同时,鼓励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开通个人的税务专题博客,解答纳税人提问、探讨相关税务问题等。适当时机,对税务专题博客进行评比,活动方式由博客自己报名(实名)参加,告知网址和有关事项,然后根据各博客创建的时间,博客内容的连续性、点击量和访问量,回帖和评论的次数、内容的丰富程度等进行评比。

4、配合开展税收宣传短信大赛活动

配合省局做好第三届全国税收宣传短信大赛相关工作,在*地税门户网站上挂竞赛活动的相应网址,向广大税收干部和市民征集创意新颖的税收短信。

三、精心组织,努力推进税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认真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部署,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要切实把税收宣传月活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眼全局,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在人员、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和保证,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税宣工作水平,确保税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税收宣传月的主题、要求以及具体工作安排,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密切与国税部门的工作协作,积极创造条件,集中组织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宣传项目。活动开展期间,市局将组织编发税收宣传月活动专题报道,总结交流各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活动图片、文字、音像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及时向市局反馈和报送宣传月工作情况。宣传月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5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和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每个单位报送1个)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优秀创新项目积极向省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