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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优化税收征管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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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优化税收征管调整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我局机构优化调整工作,全面贯彻省局人事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省编办、省地税局《关于重新印发*等市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机编办〔*〕31号)和省局《关于全省市县以下地方税务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地税发〔*〕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机构优化调整的任务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成本、全面加强管理、维护稳定团结为原则,严格执行新“三定”方案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优质高效地完成我系统机构优化调整的各项工作,努力争创管理新优势,为构建大集中平台上的现代税收管理新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研究粤机编办〔*〕31号文,向市局有关领导作好汇报,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文件要求和我市地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年*市地税系统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年*市地税系统民主推荐选拔副主任科员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局审核批准;

(三)结合本次机构优化调整,根据县(市、区)局工作职能、税费收入、管理户数及人员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各县(市、区)范围内对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四)对于新旧机构的税收业务衔接、征管数据和档案资料的交接等,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供领导决策;

(五)指导做好现行机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公务车辆等的造册登记,并对机构调整后的有关调配安排提出具体意见;

(六)对撤并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作出计划;

(七)统一制作和发放新机构的公章、牌匾。

三、工作步骤

第一步:摸底调研。围绕各县(市、区)局内设机构设置、有关编制分配等问题,收集整理各县(市、区)局有关数据资料;

第二步:制定方案。确定总体工作、干部选拔、征管业务、资产处理等工作方案,报省局审核批准;

第三步:组织实施各税务分局局长选拔、民主推荐各县(市)局副主任科员工作;

第四步:落实各分局长调配任免和一般干部的安排;同时,做好资料、资产的交接,确保各类资料齐全、接收及时,确保各类资产完整、能用、好用;将机构、人员、职能、办公场地、联系方式等变更内容,以各种方式做好对社会各界的宣传;

第五步:新机构对外挂牌,正式运作;

第六步:落实股级领导干部的调配任免;

第七步:开展调研走访,及时进行总结验收,促进磨合,确保平稳过渡和各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准备接受上级检查。

四、工作方式

为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由人教科牵头,在系统内抽调若干人员,采取“分工并进、有机协调;集中办公、统一讨论”的办法;分成三个小组制定落实新“三定”规定的工作方案,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督促、检查。

五、组织领导

机构优化调整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局各科室组成市局机构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系统机构优化调整的相关工作。组长:杨来发;副组长:郑矿、孙彦浩、赵善文、林永胜、赖永腾;成员:陈天利、卢锡豪、郑少奕、曾兆丰、陈海亮、庄育生、黄志刚、彭伟彬、刘俊峰、罗伟锋、纪阳山、余庆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构优化调整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人教科,郑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派员组成。

六、工作分工

(一)在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工作由人教科完成;

(二)在具体实施“三定”方案阶段,采取人员分组开展工作,大致分工如下:

第一组:抓线领导:郑矿,具体负责人:陈天利,落实机构和编制类工作,具体负责工作任务中的第一、二、三项;

第二组:抓线领导:孙彦浩,具体负责人:曾兆丰,落实税收业务衔接工作,具体负责工作任务中的第四项。

第三组:抓线领导:赵善文,具体负责人:陈海亮、卢锡豪郑少奕等,陈海亮主要负责工作任务中的第五项,落实固定资产工作;卢锡豪主要负责工作任务的第六项内审工作;郑少奕主要负责工作任务中的第七项工作。

七、工作计划安排

(一)4月21—24日,负责做好新旧方案的各种测算表格,统计分析各类职数的情况;收集税收收入、征管户数等数据;形成初步的工作预案,并向有关局领导作好汇报;

(二)4月25—29日,根据省局人事工作会议部署,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做好人员抽调、工作分工、时间安排等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

(三)4月30日-5月5日,向市局党组提交工作方案审议;召集全体工作人员,传达会议精神,作好动员,并根据党组意见对有关初稿进行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形成书面材料。

(四)5月6-9日,工作小组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一套总体工作方案,具体涵盖机构调整、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选拔、资料、资产交接等方面内容。

(五)5月10日,工作方案提交市局领导初步审议;根据局领导指示对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六)5月11日—5月19日,根据局领导指示再作修改,形成一套完整的材料向省局上报,请求审核批准;

(七)6月底前,完成税务分局局长选拔、民主推荐各县(市)局副主任科员及人员调整;

(八)6月底前,完成人员分流、业务调整和资产交接工作;

(九)7月底前,由各县(市、区)局向社会各界公告,详细介绍机构、业务、人员、办公场地、联系方式等的变更情况,以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十)7月底前,按省局要求,新机构正式对外开展工作;

(十一)7月底前,按省局要求,全面完成机构调整的所有工作;

(十二)8月上旬,总结验收,准备接受上级检查。

八、关于领导干部选拔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当前干部配置情况。除处级领导外,我局共有正科级领导干部22人,副科级领导干部43人,正股级领导干部66人,副股级领导干部119人,主任科员7人,副主任科员22人。

(二)新“三定”规定的职数。除处级领导外,我局共有正科级领导干部27个(含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93个(含事业单位),正股级领导干部98个,副股级领导干部45个,主任科员13个,副主任科员47个。

(三)职数空缺情况。对比我局现有干部和新三定规定职数后可见,正科级领导干部有5名空缺,副科级领导干部有48名空缺,正股级领导干部有32名空缺,副股级领导干部多出74人,主任科员空缺6名,副主任科员空缺25名。

(四)干部配置意见。对于正科的5名空缺,在本次调整中暂不配备;副科的空缺将拿出21个基层税务分局局长职位进行竞争上岗。

(五)基层税务分局长(副科级)的选拔方式。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21名基层税务分局局长。根据省人事工作会议统一要求,这次选拔配备基层税务分局局长应做到百分之百交流(即:不能在原任职地任职,在各县(市、区)局内交流任用)。

详见《*年*市地税系统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六)各县(市、区)局副主任科员的选拔方式。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全系统选拔配备8名副主任科员,解决年龄偏大、不适宜继续担任基层一线领导职务的原股级正职领导干部。

详见《*年*市地税系统民主推荐选拔副主任科员工作实施方案》。

九、关于征管业务衔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机构优化调整中各项征管工作正常运转,按照“以人为本、人随业务、方便工作、有利管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平稳过渡。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加强管理,确保机构过渡期各项税收工作的正常运转。认真发挥好各科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管理与协调;各基层单位人员要坚守好工作岗位,保证各项税收业务的正常开展,税款正常入库,税收秩序不乱,纳税服务不断,杜绝出现管理松懈的情况。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二)进一步做好征管职能及范围划分。根据新“三定”规定,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全系统的直属行政单位、基层地方税务机构的征管职能和范围。

(三)抓住关键环节,做好交接,实现平稳过度。主要是户籍管理、涉税事项、税收票证、欠税管理等,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交接内容、时限、责任人等内容,指导制定有关工作表格。同时,为建立征管资料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基层单位应抓住机构调整工作的契机,按照征管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征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在交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须将交接表格上报各业务主管科室一份备案,另上报信息科一份用于批量调整征管数据。

(四)信息技术部门要做好技术保障工作。按省局要求,信息技术部门要提前介入,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提供好技术支持,确保线路畅通,确保各类数据资料的完整、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调配、调试、权限修改等工作;指导和督促撤并机构做好其现有应用系统及历史数据的备份工作,按时向新接管部门进行移交。详见《*市地方税务系统机构优化调整征管工作方案》。

十、关于新旧机构资产处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机构优化调整工作中,对于资产的处置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经了解,我局未存在资产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没有债务等问题。

在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资产清理和移交责任,做好相关登记工作。未经市局批准,不得随意变卖、调拨单位资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加强协调,明确分工。在工作小组中,应加强与办公室、计财科、机关服务中心等职能科室的联系,指导落实各单位的资产处置工作。

(二)清查底数,造册登记。4月底前,由各相关单位对各类资产进行清理后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严格交接,责任到人。各类资产的交接必须实行严格完备的手续,办公场所的安排、办公设备、车辆的处置应按工作方案的要求办理。交接完成后,各单位须将交接表格和情况,分别上报市局计财科和机关服务中心。详见《*地方税务系统机构优化调整资产管理工作方案》。

十一、严格按要求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对撤并等单位的内部审计和有关领导的离任审计工作,审计面应达百分之百,由纪检监察部门做出计划,并及时向市局党组汇报有关情况。详见《*市地方税务系统机构优化调整资产管理工作方案》。

十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优化调整工作事关地税事业的新发展,时间紧,任务重,各级领导应以对地税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思想不散。同时,要及时提供各类数据资料,全力支持和配合各项工作的开展,充分估计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千方百计将不利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明确责任,主动工作。此次机构优化调整工作,涉及到机构、人员、征管等方面的变化,市局各科室应加强对基层分局的指导,纳税人服务中心要及时利用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告知,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宜的交接方案,各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各项窗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交接完备,加强协调。在各项工作交接中,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由工作移出人员制作详细的工作移交清单,交接收人清点确认。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料遗失或资产损失的,以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纳税人投诉且被查实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此次调整工作中,将会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提拔一批各级别的领导干部,是对我局领导干部的一次充实与优化,要求全体干部应积极的参与配合,有关考试复习准备工作应在工余时间进行,绝不能因此影响到日常工作的开展,对工作推卸责任、消极应付的人员,市局将对其不予考虑提拨使用,并按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五)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应妥善保管各类工作资料,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人事任免和资产移交等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