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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民主推荐选拔方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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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民主推荐选拔方案市

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办发〔*〕3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号)的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年全省地方税务系统民主推荐市局副职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地税发〔*〕14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服务,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会议推荐、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笔试面试和党组确定的方式,在全市地税系统范围内选拔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含稽查局、登记分局,下同)副职后备干部人选。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发展的税收强市的总要求,着眼于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地税后备干部队伍,全面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切实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为加强我市地税系统县区局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后备干部储备。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落实好民主推荐的各项具体工作。通过会议推荐、民主测评、适当了解、组织推荐、笔试面试等程序,由市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人选。

(二)公开、平等、竞争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正选出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业务水平高、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三)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原则。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实际,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的程序。

三、推荐选拔的数量

根据全市地税系统班子建设和科级职位空缺的实际,这次民主推荐选拔的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各县(区)局推荐人选为4名,大亚湾分局推荐人选为2人,市局机关推荐人选为6名。

四、推荐选拔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范围

这次全市地税系统民主推荐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人选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范围

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的资格:

1.担任市局机关科员及正股级职务(含待遇)2年以上,或现任副主任科员;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一般应当具有基层领导或两个部门以上的工作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均以*年12月31日为线。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实施方法和程序

(一)公告。各单位通过适当的方式在本市地税系统范围内公布民主推荐选拔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的资格条件、要求、程序和方法。对符合条件人员先公布、核准。

(二)会议推荐及民主测评。市局和各县(区)局召开民主推荐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后备干部人选。市局参加人员为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各县(区)局参加人员为各县(区)局机关全体正式人员及直属单位副股级以上干部。

(三)适当了解。各单位对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反映的问题突出或有明显线索,但一时无法查清的,暂不列为推荐人选。

(四)组织推荐。根据会议推荐、民主测评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各县(区)局党组(大亚湾班子)集体研究提出综合条件相对成熟的推荐人选名单。市局推荐的科级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报市局党组确定。

(五)材料上报。各县(区)局根据局党组研究决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整理完成相关材料后上报市局。

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1.县(区)局党组的报告;2.推荐人选的主要表现材料(1500字左右);3.《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情况登记表》(贴小一寸蓝底彩色相片);4.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2500字左右),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登记表中应明确填写会议推荐、民主测评的情况和推荐意向、熟悉业务和个人专长等。以上材料均需复制到软盘连同文字材料一并上报。

(六)材料审核。市局人教科将对各县(区)局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

(七)笔试面试。市局人教科将推荐上报的人选材料经审核并报市局党组确定后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后备人选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市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后备人选履行领导职责的技能、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围绕主题座谈讨论的方式进行。

(八)确定人选。市局党组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研究确定全市地税系统的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人选。

六、培养、管理和任用

本次选拔的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将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时间安排

*年12月上旬,下发民主推荐选拔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实施方案,部署民主推荐选拔工作。

*年12月下旬,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自行组织进行会议推荐、民主测评等工作,并于*年12月28日前向市局人教科上报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相关材料。

*年1月10日前,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党组进行审定。

*年1月下旬,集中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年1月底,市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人选。

八、有关要求

(一)这次民主推荐选拔县(区)局及市局机关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我市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履行程序,认真审核把关,在党组的领导下实施好、协调好、落实好民主推荐选拔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民主推荐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要严格控制后备干部名单及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