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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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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市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公务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施教、依法受教、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工作目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要求,深入系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增强教育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处理各种教育关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施教、依法受教、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明确普法的职责任务,促进运用法律手段不断调整、规范社会关系,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主法制理论。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3、深入学习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重点学习贯彻维护教育秩序,保障教育发展的法律规定。学习贯彻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依法、科学、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重点学习贯彻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以维护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法律规定。

4、深入学习贯彻促进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有现代法制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立法制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法律素质评估标准,全面提高法制教育教学水平。

5、深入学习贯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教育系统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强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打击破坏教育基础设施、危害师生安全、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犯罪行为。切实把学习宣传有关调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法规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教育信访等工作结合起来,减少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定。

6、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认真研究并不断完善我市各级各类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要求和评估标准,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评选工作。不断加强依法治校专项督导工作,加强对示范校的监督管理。认真总结、推广示范校的经验。积极探索并不断深入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我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增强法治观念,依法管理一切办学活动,依法处理校内校外各种教育关系;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8、积极做好迎接“五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的准备,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五五”普法以来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要以做好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对照规划,拾遗补缺,认真抓好任务的落实。

三、对象与要求

1、认真抓好教育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教育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完善和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开展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促进民主、科学、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的建立。要加强对全体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法用法情况列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着重学习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信访条例》、《劳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2、认真抓好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依法处理各教育主体关系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往来,保证教职工民主监督管理学校的权利。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地学习贯彻《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要结合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及指导学生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教育机关要把学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把学校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评估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指标,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师培训、进修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培训任课教师。要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建立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

3、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受教育程度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小学生要注意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对中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意识和习惯,对大学生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要结合实际,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学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了解和掌握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定。

各级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并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中小学考试的范畴。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道德素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开辟校内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生动活泼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和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包括旁听法院审判和参观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在内的各种教育形式,开展校内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

四、工作措施

1、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分层定位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普教系统“五五”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并不断创新普法教育的思路和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普法工作成效。要注意发现不同类型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把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要将普法工作与教育机关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教育机关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理的机制与制度,将教育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使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3、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教育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和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推进教育政务公平、中小学校务公开、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加强信访工作,完善顺畅的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维权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4、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要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法制讲座与社会实践、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之中,加强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共同提高。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教育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从组织领导、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内容形式等方面规范和完善普法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及岗位职责,探索构建本单位普法教育的评估体系和量化考核指标,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

2、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市教育局设立“五五”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编印和购买、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及调查研究、表彰奖励等。各级教育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普法的实际,安排本地、本单位教育普法工作经费,适时订购法制报刊、图书、音像等宣传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切实保障普法培训等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3、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各级教育机关公务员、学校校长的上岗资格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联系起来,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办学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内容。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及总结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活动,促进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