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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印发〈*开发区*区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开监〔2009〕25号)的要求,今年要在区规划国土局、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安监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做好2009年区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作风情况进行评议,督促抓好整改,推动行风建设的一项民主监督制度。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作风决定精神状态,作风决定执行力。抓住了作风就抓住了从谋划到落实的中枢环节,转变了作风就转变了工作徘徊不前的被动局面。从总体上讲,区建设系统作风建设的形势是好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建设系统作风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单位和个人还存在工作水平不高、工作作风漂浮、服务态度较差、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今年,区里把建设系统列为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部门之一,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城建事业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重视和关心。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城乡建设系统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评改结合、综合治理、民主监督的方针,按照政风行风建设“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切实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以良好成效接受社会各界和区行评办的评议,并按照评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勤政意识、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机关作风,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建设系统的形象,确保区“三促进一保持”十大重点工程项目节点计划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建设系统行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区建设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领导,对区建设局机关、区土地中心、区新城办、区质监站、生物岛筹建办、区招投标办公室、区检测中心、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部署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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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行评办)。负责组织协调建设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调研、计划制定、宣传报道、信息交流、材料综合、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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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议范围与内容
(一)评议范围
评议范围:区建设局机关及区土地中心、区新城办、区质监站、生物岛筹建办、区招投标办公室、区检测中心、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中心。
(二)评议内容
1.清正廉洁,建立落实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领导班子是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是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使本部门、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是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行评工作的领导,制订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评议工作责任。
2.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是否树立“打开建设的门、办好企业的事”宗旨,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建设系统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办事透明、服务规范工作,做到办事制度合法、公开、透明,按规定公开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对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核准等五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优质高效办结。
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确立依法行政、依章办事思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是否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节点工程计划;结合城建城管业务工作,是否做好群众普遍关注的、招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建筑行业管理;是否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是否做好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解决破除妨碍改革与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与时俱进意识,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以及管理真空问题,是否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等收费管理规定。
5.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精神,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6.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是否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畅通市民诉求渠道,密切干群关系,要建立科学、高效的信访等案件处理机制,确保社会矛盾能够得到妥善、快速化解,群众切身利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采取单位自评、社会评议、基层评议、行评团评议的“四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一)单位自评。局机关、局下属相关事业单位按照上述评议内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敞开大门,广泛召开各种座谈会或采取函询、走访等形式,主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广大企业、群众以及上级部门的意见。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社会评议。由区行评团确定社会抽样调查范围,发放调查问卷,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进行评议。
(三)基层评机关。局下属相关事业单位结合本身业务,按照上述评议内容对局机关进行评议,并在区行评团到局下属各事业单位调查时,提出本单位对局机关的评议意见。
(四)区行评团评议。由区监察局组织区行评团,对区建设系统进行评议。
五、时间安排及任务
整个评议工作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下旬至5月31日)。
研究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评议办),确定局评议办工作人员及分工。在5月底前召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动员会。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自评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围绕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十大重点工程以及年初区领导和有关部门走访全区工业前100强企业、三产前10强企业时企业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主动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广大企业、群众以及上级部门对建设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对照评议内容,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3.将征求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自身查找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整改的方案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4.总结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于7月31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报局行评领导小组,局自查自评情况报告,按区行评办的要求时间,分别报区行评办和区行评团。
5.积极配合区行评团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实地调查。扎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接受区行评团成员对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明查暗访。接受区行评团对评议工作档案资料、宣传工作、机关办公环境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6.召开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二阶段行评工作,部署第三阶段工作并提出要求。
(三)综合评议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继续检查和督促落实第二阶段的整改事项。
2.继续积极配合区行评团对区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实地调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区行评团汇报有关本单位基本情况、开展行评工作情况;接受区行评团对单位评议工作资料、评议宣传工作、机关办公环境、窗口部门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3.召开区建设局系统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大会,听取区行评团对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议报告和及各位行评团成员的意见及建议。
4.针对区行评团评议报告和各位评议团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整改。对这些评议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好落实。
5.召开转段工作会议,总结第三阶段行评工作,部署第四阶段工作并提出要求。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1月5日)。
1.对自评过程中查找到的和区行评团指出的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对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坚决整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区行评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效果。对违纪违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行为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的不放过。
2.认真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局机关、局下属各事业单位评议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局行评办,局评议工作总结按区行评办规定时限前上报。
3.召开全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级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今年本部门、本单位的一件大事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层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局行评办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评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真抓真管,敢抓敢管,确保成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整改。一是要突出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区委、区政府的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迅速有效地转化为我们的行动。要把区“三促进一保持”十大重点工程作为区建设和管理的“一号工程”,多倾听群众呼声,多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用真心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热点难点问题,畅通市民诉求渠道,密切干群关系;要建立科学、高效的信访等案件处理机制,确保社会矛盾能够得到妥善、快速化解,群众切身利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二是要突出效能,着力抓好窗口部门的作风建设。各单位要认真查找窗口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简化程序,简政放权,依托信息化平台等手段,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三是要认真督查,落实问责。要把督导检查作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贯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全过程。局行评办对各单位开展组织动员、自评自纠等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单位要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定期检查分析制度,研究解决带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健康发展。要完善明查暗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在评议工作中,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召开行评工作汇报会、组织检查等形式,对局机关和局下属事业单位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通报,对工作方案不落实,查找问题不深入、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责令“补课”。通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发现和纠正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使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推动城建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