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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好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批复》(洪府厅字[*]402号)文件及《关于做好南昌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洪再生资源办[*]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
*区现有废旧回收企业(主要为收购店)120余家,办理工商登记的回收企业不到50家,50%以上的回收企业是无证照经营户,从业人员200多人,多为进城农民,没有经过培训。从总体上看,呈现散、乱、小的特点。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相应的管理法规。国家取消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后,废旧物资回收几乎成了法规的盲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较为混乱。
(2)市场准入门槛低,无证经营现象十分严重。缺乏行业的发展规划,网点无序扩展,无序经营。
(3)资源浪费严重,由于回收渠道多元化,加工利用手段落后,产生的附加值低。受利益驱动,经营者普遍存在利大抢着干,利少不想干,无利都不干的现象,大量资源未得到回收,变成了城市垃圾。
(4)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治安管理隐患多。由于市场管理不力,回收渠道乱,严重影响公共治安,最突出的是电力生产和城市公用设施被盗事件时有发生。有些回收网点成为收赃、销赃的场所。
(5)再生资源回收科技开发投入严重不足,加工利用技术力量薄弱。尤其在“电子垃圾”再利用和资源化方面基本空白。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本着依法治理、方便群众、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结合*区“银三心”繁荣板块建设,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建立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逐步提高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我区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全区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总体目标
以现有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以构建社区回收网络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扶持系统、组织管理系统、专业培训系统为保障,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到2010年,使我区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灭二次污染。
3、阶段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整个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年11月底前制订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机构设立、回收行业摸底调查、回收体系实施方案审定,试点企业的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
社区回收站点建设:*年12月始,在社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的试点,到*年底,完成10家社区回收站点的建设目标。
第三阶段:推进阶段
2009年开始,全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通过建立社区回收站点,结合南昌市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分拣中转中心的建立,构造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转运、加工利用、集中处理为一体的专业化发展格局。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是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
1、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
(1)经营范围;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再生资源。
(2)建设目标:我区现有人口45万人,居民12万余户,全区共有社区79个,为满足既可方便居民交售再生资源,又可保证社区回收站点的正常经营的要求,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和市区每1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的标准,建设80个回收站。
(3)经营主体:依托我市现有回收行业骨干企业,围绕回收站点的设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构建我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络。
(4)站点标准:社区回收站点要符合“七统一、一规范”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衡器、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经营规范。营业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建筑设计及装饰装修要与社区环境相符;每个站点配置1—3辆统一式样的流动回收车,以方便上门回收服务。回收的再生资源做到日收日清,不在回收站点存储,也不能在回收站内进行拆解加工。
2、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网络建设
根据我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可回收再生资源的实际情况,重点发展废纸、废家电、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玻璃等的回收和利用,通过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产业链延伸,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的加入,促进再生资源深加工,逐步形成再生资源产业群,实现再生资源行业产业化。
四、保障措施
l、试点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区、街、社区三级管理体制,成立*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区发改委、区商贸委、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市行政执法局*分局、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为成员,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具体负责我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区发改委负责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查,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的日常工作,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整体规划进行审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试点工作;
区城建局依法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和施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的建造施工实施监督管理,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我区城市总体规划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区工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工商登记及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法行为;
*公安分局负责打击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的盗窃、销赃等不法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洽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工作经费的落实,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市行政执法局*分局负责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出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负责本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保障各项工作有效的落实。
2、相关措施
(1)开展清理整顿。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试点方案的要求,对现有证照齐全的回收站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利用,符合标准的作为新的社区回收点,对无证无照的回收站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2)对社区回收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在对市场进行深入调查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3)加强从业人员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回收从业人员以目前废品收购站人员为基础,优先招用下岗待业人员。回收人员实行“六统一”和“四规范”(即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收购车辆、统一收购范围和规范服务项目、规划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地点)的行业管理。加强对基层收购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从业技能培训,培训出懂技术、懂管理的专业人才。
(4)宣传部门要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发动全社会参与,增强全社会资源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要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引导企事业单位、市民自觉交售废旧物资和使用再生资源产品。
3、扶持政策
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减免税费政策,享受有关税费优惠;从业人员属于本市下岗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下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五、实施期限
*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期期限为*年-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