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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经过整治,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安全意识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明显下降;全社会对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责任分工
整治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市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1月23日之前)。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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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市学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全市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制定符合本县区(开发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开发区)要在11月27前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具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382240)。
(二)统一部署,分头行动(11月24日—12月10日)。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就以下三项重点工作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书面汇报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由公安部门牵头、行政执法、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使校园周边环境有明显改善。
2、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其行政管理范围内的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改。要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卫生、质监、建设、公安、交管等部门,对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并开展重点检查和抽查。
3、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全面整改,督促检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将整改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边查边改,通过整改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凡是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整改阶段结束后,组织专项督查组,检查验收各县区及学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1、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条件(包括经费、校舍、师资、班额等),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情况,以及对学校安全工作应履行的职责情况。
2、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委联合颁发的部长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的情况。
3、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年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坚决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明确责任,把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整改提高作为整治行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让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这一活动,热心关注这一活动,积极参与这一活动,大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新闻单位要深入报道此次整治行动的实际成果,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运用先进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同时,要有选择性地解剖反面典型,通过反面材料进行警示防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