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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我市产品的良好声誉,按照《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家具等十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使被列为整治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进一步的提高;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证书产品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关停一批无证生产和无3C认证的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吊销一批不能持续保证许可条件及得到许可资格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企业的相关证照;使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和对产品质量的可信度明显提高,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和质量纠纷明显减少;生产、经营业主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度有明显好转。
同时,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有明显提高,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产品。
全市质监系统要围绕上述产品的集中产区和货物集散地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将有过质量违法记录、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国外通报和召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作为重点整治单位,进行严厉打击。
到10月底,确保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五类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三、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五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严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和企业明示标准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厉查处违反相关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
1、家具专项整治:着重查处使用无证产品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释放量、铅镉等可溶性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
2、玩具专项整治: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着色胶和涂料、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认证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强制性认证规则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铅等重金属超标问题;对玩具生产企业在强制性认证申请及工厂检查环节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决不发证;严厉查处童车、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未获3C认证生产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对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玩具实施召回。
3、服装专项整治:着重查处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非法使用偶氮类染料、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甲醛含量、PH值、染料中有害芳香胺超标和染色牢度不够等问题;解决羽绒服的羽绒含量、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中棉纤维含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企业明示的含量和以次充好的问题。
4、油漆涂料专项整治:着重查处内墙涂料中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超标和油漆中有机挥发物、铅等重金属、苯、TDI等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溶剂型木器涂料,严查未获得3C认证生产销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油漆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玩具、家具等生产企业使用油漆的情况,督促企业使用质量合格环保安全的油漆。
5、仿真饰品专项整治:着重查处产品强度和材料厚度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复审清理一批技术指标要求低、没有实质性约束力的企业标准,解决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第一批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历时8个月,从3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全面部署阶段(3月初至3月底)。各单位按要求,首先,要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全社会参与整治行动;其次,要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建立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五类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第三,要在全面掌辖区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更详细、更具体、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为分类组织,全面实施阶段(4月初至8月底)。各单位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分类按序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4月份,开展家具专项整治行动;5月份,开展玩具专项整治行动;6月份,开展服装专项整治行动;7月份,开展油漆涂料专项整治行动;8月份,开展仿真饰品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为督导检查,总结验收阶段(9月初至10月底)。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验收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提出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五、主要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重点在“查、治、管、扶、建”五个方面下功夫。
1、“查”,即全面查清底数,全面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做到两个全覆盖。一是清查建档全覆盖。各单位要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清查,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二是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全覆盖。各单位对辖区内的五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新获证产品全部进行抽查,对已获证产品加大抽查频次。省、市局将安排专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实现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全覆盖。各单位要及时分析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一般问题,责令改正,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2、“治”,即加大处罚力度,严惩重罚不手软。一是要充分行使《特别规定》等赋予的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监管职权,坚决扣押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坚决查封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二是要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无证生产、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质量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对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严重的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对已售出的产品,坚决责令企业召回;对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有证有照企业,该吊销的吊销,坚决依据有关程序予以吊销;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对除害处理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责令改正或暂停生产,直至取消注册登记资格。三是要狠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除恶务尽;对假冒伪劣严重的重点地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打击查处。
3、“管”,即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一是要严格准入许可。从源头管起,严格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属于生产许可证、3C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的产品,必须获证后方可生产、出厂、销售。二是要严格区域监管。要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制定定期、不定期对有关生产企业进行巡查的制度并严格执行,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对发生过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定期回访,监督企业整改。三是要严格把好厂门。督促企业建立有毒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控制体系,严把原材料进货关,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进厂;严把产品设计审查关,防止设计缺陷产品投入生产;严把生产过程关,防止不合格产品下线;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凡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加快实现电子监管与质检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提高监管有效性。
4、“扶”,即扶持落后企业走向规范,扶持好企业创新创优,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一是要指导帮助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鼓励引导大企业帮助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二是要利用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重点保护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竞争实力。三是要深入扶优扶强,加强与名优企业协作配合,完善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扶持一批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5、“建”,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创建质量安全生产基地。一是建立许可审查、认证认可、监督抽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互通机制,提高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提高获证企业证后监管水平。按照打防结合、桂林兼治的原则,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产品质量建立起有效的、连续的监控网络。二是要建立健全质量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安全预警机制、生产者质量自律机制。使家具等五类产品重量进一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明显减少,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明显提高。三是要创建一批优质产品生产园区、基地和县(区),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增强消费者信心,维护我市产品的良好声誉。四是完善标准体系。清理一批企业备案标准,对不符合国家制订产品标准的基本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的,责令企业停止执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制订严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促进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原辅料进厂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添加剂备案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有毒有害物质跟踪监督制度和有害生物防疫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召回制度。对专项整治期间出台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要跟踪实施效果,不断补充完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继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国家总局、省局部署的又一次重要行动。市局保持“三个不变”:一是机构不变,仍由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各单位要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力度不减,各单位要在人员、经费和执法装备等方面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保障;三是标准不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虽然不搞评比,但要延续去年的做法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要建立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有抓点的任务,相关股室也要有抓落实的具体任务;分片包干,分清责任,集中力量抓整治措施的落实。市局将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大调研督查力度。对整治成效大的地方,及时总结宣传;对整治效果不好、有问题的地方,在加强督查督办的同时,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方案》中所明确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切实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能够满意放心。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认真执行《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严格执法,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决不允许以罚代刑。
3、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全市质监系统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地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实现预期目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坚持边整治、边完善、边规范的原则。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信用体系、包装标识、原材料和禁用物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推进和逐步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鼓励、引导和推动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对查办大要案件以及标本兼治措施等方面情况的宣传报道,尤其是在集中整治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专项整治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
6、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县区局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以便相互协调与配合。同时要组织当地媒体对质监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假治劣活动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宣传。各单位要明确信息报送员,每周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随时报送重要信息和典型案件,整治综合情况每月13日、28日上报一次,总结材料10月15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