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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内监督党务公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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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内监督党务公开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县委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并逐步向基层党支部延伸。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同步发展。基本原则: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与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以及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有机结合,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群众的要求相结合。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县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是:党内政策、法规、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执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在实行党务公开过程中,都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对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1.党委(党组)班子建设方面:

(1)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的内容。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4)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2.干部人事和组织工作方面:

(1)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

(2)培养选拔干部情况(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酌情公开)。

(3)干部任用情况(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

(4)干部及公务员管理情况(主要是录用、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

(5)党员发展情况。

(6)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7)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情况。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

(3)开展专项治理和查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4)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酌情公开)。

(5)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酌情公开)。

(6)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情况,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重点是婚丧嫁娶等事宜),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情况,出国(境)和跨省公务活动情况(重点是考察学习和有无公款旅游),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情况。

4.各乡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应与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

1.党内公开形式:

(1)召开党员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民主生活会等。

(2)党内文件、通报、简报。

2.党外公开形式:

(1)设置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局域网、互联网站、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公开。各党委(党组)均应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公开形式。

(2)设置党务公开监督栏,办理事项的负责人、承办人姓名照片及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3)开通咨询和监督电话。

(二)公开范围和程序

凡需公开的重大事项,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间等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按照尽量早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的要求,规范公开的时限。

1.固定公开:主要指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在党委(党组)活动栏中公开。有修订、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当设置一定的机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四、实施步骤

党务公开工作从*年5月开始,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研究阶段(*年5月—6月)。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工委等部门深入调研,协商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至7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各乡镇、部门召开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至9月)。各乡镇、部门认真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各项制度,确定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要求等,并配置党务公开栏等设施。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乡镇、部门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规范完善阶段(*年9月至10月)。各乡镇、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巩固提高。

(五)总结提高阶段(*年10月至11月)。各乡镇、部门对党务公开工作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组织检查验收。要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党务公开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县广播电视台、《今日*》等媒体要开辟党务公开专栏,广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

3.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建立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对所有公开内容都要进行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通党务公开监督电话,建立监督电话查办制度,设立投诉窗口和党务监督信箱。

4.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县委将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各乡镇、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事,纳入本单位对干部的考核内容中。要建立党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对拒不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或在党务公开活动中应付了事、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5.实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建议人。

6.各乡镇、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工作,细化、量化党务公开内容,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各乡镇、部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于7月30日前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办牵头,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纪委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成立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县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和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和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在县纪委)。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全县的

党务公开工作。

2.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以党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