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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学习科学发展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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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行政学习科学发展观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片区司法所,市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更好地肩负起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神圣使命,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瑞委〔2009〕2号)和*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温司党〔2009〕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紧紧围绕“转作风、树形象,优服务、提效能”的主题,认真查摆和有效解决当前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此,要着重在五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坚持把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并贯穿“队伍建设年”活动始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信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永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业务培训,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不同职级、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层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建立专门培训体系,完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教育制度。在学习培训内容上,要以“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素质大考核”为重点,注重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培训的有机结合。在学习培训方法上,要切实做到基本理论深学,本职业务精学,修身知识常学、亟需知识先学,增强学习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转变工作作风,在推进文明机关建设上下功夫。按照“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要求,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工作作风好转。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完善队伍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队伍分析制度,任职回避和轮岗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约机制和奖惩制度,有效预防司法行政队伍腐败现象的滋生。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等服务窗口,通过开展群众满意司法所建设、打造“12348”法律援助品牌、社区矫正等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职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消极因素发挥更大作用。

(四)提升服务水平,在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建设,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查处力度,净化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和行业秩序。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建立执业者失信和处罚的记录、披露制度。

(五)联系工作实际,在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抓好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促进在司法所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着重从经费、设备装备、人员力量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抓好以建设定位监控管理系统为重点,促进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上实现新突破,设法解决人手不足和科学管理两方面问题;要抓好以深化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为重点,促进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上实现新突破,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要抓好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促进在法律服务形式和内容上实现新突破,创新法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民生;要抓好以服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实现新突破,主动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业务中去,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方法步骤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将根据*市司法局开展的“队伍建设年”的活动部署,结合市委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1月至4月)。

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摸清对象底数,梳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为每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参加“队伍建设年”活动的个人档案。在学习调研阶段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组织学习培训。根据此次活动内容、时间制定相应学习计划,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会,参加专家辅导会、典型宣讲会等形式,组织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为保证学习效果,主要领导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党支部要组织集中学习,每次学习要有考勤、有记录,每一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要有学习笔记,并写出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的体会文章,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重点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读本》、《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在纪念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

(2)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机制体制,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每个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带领由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采取走村串户、问卷调查、现场接访等形式,开展不少于一周的蹲点调研活动,形成1篇调研报告。调研过程要注重正反典型案例剖析,分层次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调研成果要着力在实践中转化应用,并及时进行成果交流和展示。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学习培训、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科学发展解放思想讨论会,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形势和自身实际,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以思想大解放引领观念大转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努力在事关本地本单位怎样科学发展,怎样做到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书面发言材料,分别做好主题发言。每位党员要在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发展的“金点子”。会后,要形成会议情况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报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5月至6月)

在分析检查阶段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1)个人自查。严格对照中政委的“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的“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条禁令”,以及有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采取召开民主恳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公开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撰写个人自查材料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主要内容是:在宗旨观念方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得牢不牢;在敬业精神方面,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群众观念方面,对待办事群众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拖应付等现象;在求真务实方面,是否做到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在法纪观念方面,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和家庭生活方面,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是否健康向上。每位司法行政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要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自查表格,并将存档备案。召开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结合个人自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带头,着重从政治素质、求真务实、“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检查分析,从而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扎实实地开展活动。

(2)组织评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及时召开民主评议会,广泛征求意见。要着重从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改进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进行评议。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及时报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每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查材料进行逐个审查,自查不到位的要返还个人重新自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本单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廉政自律、内部管理和执法规定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活动。

(3)群众监督。要聘请离退休老干部、公证、律师、乡镇、村居等不同层面的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此次活动,并以召开座谈会、民主恳谈会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定期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设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监督举报平台。市局“队伍建设年”活动监督举报箱设在市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监督举报电话为:65813376,监督举报邮箱为:rasfzgk@,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群众监督格局。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7月至8月)

整改提高阶段是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检验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以分析检查报告为基础,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政策制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对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查处,依照法纪严肃处理;对在个人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本人能主动说清楚,并能自觉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可从轻从宽或免予处理。对由组织发现或由群众举报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队伍中出现严重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领导的相应责任。整改中领导干部要为普通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作出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市委要求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领办1个以上破难建制项目,包案负责;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挂钩1名以上困难党员或群众,开展联系帮扶活动。

第四阶段:巩固深化阶段:(9月至12月)

围绕“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平安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巩固成果,注重实效。重点把握的是:看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彻底;看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了彻底的整改;看通过整改,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形象是否有所好转,群众的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是否有所提升。12月初,对“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迎接*市司法局“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组织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局党组成立“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项贻康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昌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督查。为确保“队伍建设年”活动按要求有步骤地进行,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各种方式,深入落实各项措施,加大督导的力度。要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岗位责任制,加大对错案责任追究力度,并加大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律意识和他律意识。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结合起来,与推进形成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与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办公室要编辑专题信息,在全面及时地报道和反映我局开展活动的情况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局域网、普法网等载体开展内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