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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上虞经济,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联系档案工作的实际,针对群众关心的档案工作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通过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监督,增强政务运行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决策民主化,权力运行公开化,社会管理科学化,改进机关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市档案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
二、范围和对象
档案局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对象是:各机关和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档案利用者和本局工作人员。
三、主要内容
以档案局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为基础,以科室的主要职责为重点,对权力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容易引发矛盾或容易以权谋私的问题进行公开。通过公开,使公开主体和公开对象各自明确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力。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事项:
1、行政许可事项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档案验收;
(2)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赠送、交换的审批。
2、日常管理事项
(1)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出境的审批
3、其他公开事项
(1)档案业务监督指导
(2)档案的查阅利用
(3)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4、档案局主要职责
(1)上虞市档案局工作职能
(2)上虞市档案局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3)上虞市档案局政务公开纪律
(二)对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具体对我局确定重大经费支出、项目审批、人事调动、公有资金的收支、廉政制度建设、民主生活会情况等事务予以公开。
四、主要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采取定期公开和适时公开两种形式。能定期公开即定期公开,能适时公开即适时公开。
为方便群众、利于监督,本局制作“公开办事制度”和“公开行政许可行为”。将档案局的主要职责、经办人、受理项目(范围)、办理程序、时限、政策依据等,在“公开栏”内公布。
五、实施步骤
本局推行政务公开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包括学习动员,建立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待方案审批下达后,将公开的项目内容及办理程序上榜公布,正式开始实施,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
六、工作措施
为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决定成立市档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健全局务会议制度。一般每月举行一次,由局长主持召开,各科室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决定档案管理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公布群众举报投诉电话(2215594),在适当位置设立举报投诉信箱。
4、成立民主监督小组。由局纪检负责人担任组长,并选派2-3名政治素质好,熟悉相关业务的同志为成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聘请部分机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档案局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并积极地为他们创造监督条件,主动征询他们意见,加强反馈和落实工作。
6、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舆论工具对档案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业务和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增加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