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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发展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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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发展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场。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场。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主要是:领导、部署本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做好本镇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本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成员名单如下:

*

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贸办,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办主任吴郁瑜兼任,梁健青任常务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农业部门主要职责:

(1)加大对蔬菜产地使用禁用农药专项检查和农药残留检测,查处违规使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对本地养殖场使用饲料和药物的专项抽检,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淘汰的进程。

(2)实施农产品生产地安全管理,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并导致所生产的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引导农产品生产地使用者按我市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方向,改种花卉等非食用作物。

(3)继续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水产品药物残留的例行监测,加大对农(水)产品的日常监测力度,增加农(水)产品的检测数量、检测项目和扩大检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水)产品及其经营者。

(4)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兽药以及非法制售生物制品的行为,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经营秩序,把好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关。

以上工作由镇农办负责牵头统筹,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村,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2、质监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对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通过全面普查,摸清前店后厂食品企业的性质、种类,分类建立管理档案,把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纳入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的范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建档和分类,做到“摸清底数,两严一打”,即摸清基本数量、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严密监督、严格责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小作坊依法做出处理,为全面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3)充分发挥巡查工作的效应和作用,健全举报投诉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制假售假以及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等违法行为。

由镇质监站负责牵头统筹,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3.工商、经贸部门主要职责:

(1)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坚持“先证后照”,对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不予受理办理登记注册。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资格进行审核、清理和规范,对许可证投资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通报发放许可证的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对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的监管,全面实施市场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查进货票证,看是否履行检查验收责任;查所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查商标广告,看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及时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和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3)不断加大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扩大食品质量监测的覆盖面,增加食品监测的种类和批次,实行常规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常规监测以商场、批发部为主;重点抽查以大型超市、集贸市场为主。及时处理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依法查处涉及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大肉食品市场稽查力度,依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维护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软、硬件建设和屠宰检疫管理,建立健全生猪采购、检验和猪肉销售登记制度,提高生猪屠宰进点率;推进产销联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

(5)加强酒类市场证照管理,做好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工作;严格规范散装酒、配置酒等酒品的流通管理,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打击非法经销假冒伪劣酒品的行为。

以上工作由镇工商分局、镇经贸办负责牵头统筹,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村,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4.卫生部门主要职责:

(1)严格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对全镇食品卫生许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清理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要求的单位,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饮食摊点。

(2)以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开展食品卫生定期监督监测工作,进一步推进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保障就餐安全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以检查食用油、肉类、食盐等3类食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采购原料验收环节的管理,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保证进货渠道合法和卫生安全。

(4)规范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5)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卫生监测工作,积极扩大卫生监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及时进行跟踪整治、严肃查处。同时,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

以上工作由镇卫生防疫组负责牵头统筹,按照监管职能和上级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村,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

5.财政部门主要职责:镇财政负责安排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保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抽查监测工作以及行政执法等所需经费。

6.宣传部门主要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全程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动态和成效,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自觉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公安分局、镇环保分局、镇宣传科教办等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主动协助和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4月)

1、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制定全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方案,确定年度整治工作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成立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并与各村及有关部门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2、宣传动员,摸底清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村、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各自监管职能,对本村、本部门范围内的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排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11月)

各村、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镇20*年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整治内容、重点、目标,针对本村、本部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自查自评总结阶段(20*年12月-20*年1月)

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年终由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按照工作方案制定的目标、要求,对各村、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不断综合整治和规范食品安全运行机制,自查、自评和总结经验,迎接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府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民生意识,把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民心工程”,切实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指导和督促整治工作,全方位跟踪和掌握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属地管理,强化责任。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村领导对本村内食品安全负总责,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镇与村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从而提高基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广泛宣传,造出声势。各村、各职能部门要通过组织宣传咨询活动,编印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支持、参与、配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企业,对违规企业和假冒伪劣食品进行曝光,推动全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开展。

(四)创新机制,提高效能。各村、各部门要以这次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要着力改革创新和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我镇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从而提高我镇食品安全监督水平和效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