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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导目的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拓展从源头上防控商业贿赂工作领域,督促指导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引向深入。
二、督导任务
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检查指导、督促落实。
(一)组织开展督导工作,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相关情况。
(二)发现和总结各单位、各部门的好的做法、经验。指导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三)研究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解决。
(四)收集信息,反映情况,为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督导内容
20*年市卫生局将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工作。
(一)第一次督导
1、传达贯彻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20*年3月12日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机构运行情况。
2、了解和掌握各地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3、针对部门之间、单位之间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采取了那些具体措施和办法,有何效果。
4、自办案件、上级督办和其它部门转办案件线索的办理、办结的情况,特别是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以及《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仍然顶风违尊违纪收受贿赂案件的情况;与执纪执法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情况。
5、了解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责任的通知》,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开展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6、了解各单位、各部门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了哪些探索,建立和完善了哪些制度,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效果如何。
7、对一些超出本部门职权范围,但在长效机制建设中又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的情况,共同研究出台了哪些规定和要求。
8、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
(二)第二次督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
1、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各县(区)卫生局开展督导工作情况。
2、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针对第一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3、专项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是否基本得到解决。
4、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深入自查自纠的效果和查办案件情况,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及以案促查、以查促纠的情况。
5、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情况。
6、落实长效机制、执行各项制度情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情况。
7、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行业作风是否进一步改善,医药购销活动和医疗服务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
(三)第三次督导
1、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2、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情况。
3、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情况;
5、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办事公开、行政审批公开、行政执法公开、权力运行公开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
6、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工作情况;
7、各县(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督导方法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督导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参加对象为被督导部门和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
(二)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记录、调研报告及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核实相关数据。
(三)开展座谈。召开由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和医务人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体会和评价。
(四)问卷调查。在适当的范围内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反映,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反馈情况。督导结束前,督导组向被督导的单位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
五、督导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精神,参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督导方案,认真组织督导,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市卫生局将根据本方案要求,由安顺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督导组负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分工,适时安排对各地各单位的督导检查。
(三)督导工作要深入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狠抓落实。集中督导与日常督导相结合,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四)参加督导的人员要准确把握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明确职能分工,遵守工作纪律,保证督导质量。督导工作要与卫生纠风工作、医院管理年活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等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