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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文明卫生县城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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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文明卫生县城整治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改善县城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树立县城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以城带乡、城乡共进、促进全县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推进“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四大战略为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以基础建设、绿化美化、卫生整治、文明创建、县城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配套,注重规范,提升县城品位,提高居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进程,树立对外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环境、变作风、引资金、上项目、调结构、促发展、建小康”的总体思路和“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的发展战略,全方位、多层次、宽覆盖、强力度地推进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在县城创造天蓝、地净、树绿、水美的优美环境,形成文明、优质、周到的优质服务,建设安全、安定、安心的优良秩序,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把壶关县城建设成长治市区的“后花园”,打造成中国北方绿城,管理成最干净、最漂亮、最文明的一流县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各项任务,成立壶关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领导组,并对各创建小组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

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八个创建小组。

创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搞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创建规划、宣传发动、组织检查、考核评比、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协调各有关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2、完成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文件起草、材料汇编等工作。

3、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专题简报》。

4、按照“测评体系”,对全县有关部门的资料进行收集、指导、整理、建档。

5、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意见。

6、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动员会、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

7、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优美环境组(设在县城建局)

优美环境组的主要职责是突出抓好县城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区域绿化、生活垃圾清理、公厕管理、环境保护、污水治理、街道整治、公用设施管护、交通车辆达标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由城建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3、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m2以上,县城主干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主要街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4台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m2以上,县城主街道和街心花园实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由城建局、林业局落实)。

4、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标准的公厕,国庆节前投入使用(由城建局落实)。

5、完成县城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以及长壶一级公路、长平路、四赵线等主要干线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的创建工作,实现城乡一体,推动城乡共进(由龙泉镇、常平经济开发区、集店乡、交通局、林业局、公路段、长平商品公路公司及公路沿线乡镇落实)。

6、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街巷卫生等创卫达标工作(由卫生局、龙泉镇、环保局、疾控中心落实)。

7、完成县城主要街道及社区的路牌、街牌、巷牌、广告牌、门牌等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要求一街一牌、一路一牌、一店一牌、一区(社区、居民区)一牌、一巷一牌(由龙泉镇、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队落实)。

8、县城主要街道的电线及一切光缆要合理规划并地下埋设(由城建局、广电中心、电业局、通信分公司落实)。

9、按规划要求,实施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农业局、水利局落实)。

10、实现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以上;全年空气质量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0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落实)。

11、县城内无劣质饮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落实)。

12、公用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卫生箱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坏、弄脏现象(由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13、建成区内确保下水道、排水口通畅、清洁,井盖等设施齐备、完好,无违章建筑(由城建局落实)。

14、制定并出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建成区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由龙泉镇、城建局、卫生局落实)。

15、每3万居民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个以上;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除“四害”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由卫生局、疾控中心落实)。

(三)优良秩序组(设在县政法委)

优良秩序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治安、交通、市场等县城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局面。具体要求是: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出台门前“五包”规定,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与县城临街门店房产所有人、四街村委会、家属区(楼、院)产权人签订责任制,使门前“五包”管理落到实处(由城建局、工商局、龙泉镇、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3、强化交通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等齐全、达标,每年刷新两次;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停放位置和运行线路;坚决并彻底制止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扔、乱推、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4、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市场设施齐全达标,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规范,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工厂,做到坐商归店、游商进市,临街门店严禁门外经营(由工商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落实)。

5、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2.2起/万人以下;公民对查处聚众赌博、和制、贩、吸毒案件的满意度在80%以上;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设有符合公安部110报警服务工作规则的110报警服务系统;加大对破坏县城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措施,严防死守,保证创建成果(由公安局落实)。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路街”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创“四安”活动,“四安”单位的达标率达到90%以上,努力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由综治办落实)。

7、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区要成立基层民调组织,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等问题(由政法委落实)。

8、把新建路(北至北关大池,南至农场)创建成严管路、示范路。试行垃圾袋装管理;改变沿街饭店燃料结构,禁烧散煤、型煤;取缔一切占道(含人行道)和门外经营,取缔占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各门店招牌由文化中心制定统一标准;限制大卡车、大货车、三轮车、四轮车、牲畜车进入新建路;合理规划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点,有专人看管,有醒目标志(由交警队、工商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9、成立见义勇为组织,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利益,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由政法委落实)。

10、青少年不宜的文化娱乐场所均有明显的警示牌,并禁止对青少年营业(由文化活动中心、工商局落实)。

(四)优质服务组(设在县直工委)

优质服务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开展“满意在壶关,岗位做奉献”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要求是:

1、由县直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经贸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突出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明星单位和服务标兵活动,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优质服务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和创建活动,窗口服务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行风评议良好率达到70%以上(由县直工委、经贸局落实)。

3、工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文明执行公务,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由政府办落实)。

4、培养、推广一批优质服务先进典型,争取在市一级以上产生影响(由县直工委落实)。

5、制定并推行文明用语制度,制定服务行业、执法部门的公开承诺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承诺制度的竞赛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由县直工委落实)。

6、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建立一批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服务站,注册志愿者人员总数要占到县域总人口的1%以上(由团县委落实)。

7、积极开展诚信服务、竞赛评比系列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诚信服务机关、学校、企业、门店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全县(由政府办、经贸局、县直工委落实)。

(五)优秀文化组(设在县文化活动中心)

优秀文化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商业文化、体育文化、科普文化等活动,全面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具体要求是:

1、由文化活动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文化、体育设施达标,活动经常,管理规范,最大限度地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博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广场文化活动全年不得少于10次,县城室内文化活动场所不得少于20处,每处不得少于100m2。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m2以上,群众体育活动团队达到10支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由文化中心、体育中心落实)。

3、依法规范管理文化市场,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由文化中心落实)。

4、80%以上的社区、单位、楼院、街道建有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并做到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由科协落实)。

5、组织县直各学校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教育师生形成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的良好习惯,教育教学目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教育局落实)。

6、年内力争获得最少三项省级“五个一”工程奖(由文联落实)。

(六)社会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

社会保障组的主要职责是采取认真负责、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其具体要求是:

1、由民政局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登记失业人口的再就业率达到70%以上(由劳动保障局落实)。

3、县城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77%以上,每百名老年人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1.7张以上(由民政局落实)。

4、计划生育率达到98%以上(由计生局落实)。

5、搞好各种统计工作,要求人均GDP指标为2.2万元以上;GDP年增长率指标为12%以上;恩格尔系数指标为小于37.9%;县城电话主线普及率指标为45线/百人(由统计局落实)。

6、成立扶贫帮困组织,设立专门扶贫帮困基金,保障弱势群体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民政局落实)。

(七)文明创建组(设在县委宣传部)

文明创建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县城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文明水平。具体要求是:

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

2、中心组理论学习经常,形式多样;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长期坚持;建立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活动经常;县委党校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有实效;基层(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社区)有理论宣传阵地;着眼现实问题,设立社科研究课题,产生实际效果;汇总近三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研究文章;汇总近三年我县获省级以上的研究成果;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规范,经费有保障;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有全县国主义教育活动;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健全,活动经常;有重大先进典型被中央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公民对本县重大典型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由宣传部落实)。

3、制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家庭、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商店创建标准;认真抓好创建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自查和复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文明行业创建覆盖率达到10%以上;在新闻媒体开设精神文明创建的专题或专栏;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在社区、居民小区设立文明创建宣传栏(由文明办落实)。

4、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做到有机构、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青少年理想、道德、健康教育活动进课堂;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有规划、有实施;家庭美德教育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由教育局、团县委、妇联落实)。

5、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好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由文明办落实)。

6、编印《城镇居民文明行为规范守则》,最大限度地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逐步养成自觉遵守文明卫生规范行为的好习惯(由文明办落实)。

7、强化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由文明办落实)。

8、县城四街及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有明确的创建目标、计划、保障措施

9、开办壶关县文明城镇居民学校,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由文明办落实)。

10、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文明人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推动城乡共创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健康发展(由县文明办和各乡镇落实)。

宣传报道组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具体要求是:

1、按照县里总体工作方案,制定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并做好本组建档工作。

3、设置创建公示栏、功绩栏、通报栏,追究不落实的人和事。

4、做好创建活动专题片摄制工作和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5、创建文明卫生县城的宣传标语进单位、进社区、进村镇。特别是县城主要街路要有规划地设置创建文明卫生县城标语,营运车辆要张贴统一的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口号。

督促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行之有效的督查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具体要求是:

1、由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

2、按照工作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坚持每月最少一次。

3、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工作成果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随时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

5、在新闻媒体设立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公示栏目,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

四、工作进程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创建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年4月—6月)

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活动高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及“测评体系”,制定细则,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要搞好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明、标准高、措施实。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年4月—12月)

各职能小组要根据县里的总体规划要求及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全面组织实施,保证按要求标准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申报(20*年6月—7月)

县文明办要全面总结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经验和成果,并汇集成册、制作光盘,正式向中央文明办呈报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报告。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20*年12月)

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及时总结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未按照方案和细则要求,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通报全县。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将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定(定目标、定措施、定方案)、三有(有领导、有载体、有投入)、三纳(纳入总体规划、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五同步(与经济工作同步规划、布置、实施、检查、奖惩),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多元投入机制,县财政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将创建经费列入预算,按年度划拔;机关单位、临街门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要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最大限度的满足创建需要,确保整个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加大创建文明卫生县城中不落实的人和事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创建过程中行动迅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不按要求完成创建任务、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责令其停业整顿,限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