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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办,各中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局干部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实施中层干部空缺职位竞聘上岗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具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原则,坚持自荐、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同志到中层岗位上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城管执法事业提供人力资源。
二、竞聘职位
1、中队正职4名;中队副职4-6名。
三、竞聘职位条件及要求
(一)竞聘职位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事业心、责任感强,思想解放,勇于创新,有担任相应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竞聘正职人员年龄要求男*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竞聘副职人员男女均*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竞聘中层正职者,须担任中层副职2年及以上或任主任科员;竞聘中层副职者,须参加工作满4年且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2年及以上。
(二)竞聘职位要求
每一职位原则上要有两人(含)以上报名,不足的相应递减竞聘职位。
四、选拔范围
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选拔。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局成立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詹建敏,副组长:陈钦周。成员:胡必佳、姜晓、汤炜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陆贤荣同志任主任,成员:顾建伟、周佩佩。局纪检组在职责范围内对竞聘上岗工作全程监督。
六、方法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和组织动员
制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局、中队召开中层干部和队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鼓励符合条件人员踊跃报名参加竞聘。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参加竞聘上岗者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竞聘上岗报名表》。
2、局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将结果在局一楼大厅公示。时间1天。
(三)组织笔试
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笔试。
(四)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1、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正职按1:2,副职按1:3进入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2、测评人员:组织局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各科办负责人、中队长、副中队长,以及部门、中队30%人员(4人以下派1人参加,4人以上按比例,不足四舍五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上岗者进行民主测评。竞聘者不参加民主测评。
3、测评内容:民主测评(包括德、能、勤、绩、廉)和民主推荐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民主测评。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项目测评,每个项目20分,每项划分为4个要素,每个要素分值各5分。
第二部分:民主推荐。在是否推荐栏打勾,打勾得100分。
4、测评、推荐成绩:采取计分制(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第一部分成绩×50%+第二部分成绩×50%。由局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有关人员组织汇总并计算每位竞聘者的实际得分。
(五)竞聘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笔试和民主测评、推荐总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题由相关部门提供。由主考官提问,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统一计分。
3、计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
(六)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民主测评、推荐成绩×30%+面试成绩×40%。
(七)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民主测评、面试三项综合成绩,根据排名初步确定考察对象报局党委审核通过后,按竞聘职位数(1:1.5)最终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组织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局组织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的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八)确定人选
党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确定竟聘中层职位的人选。
(九)任前公示
按照干部任前公示的有关要求,对拟提拔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
(十)办理任职
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任期三年。
七、纪律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讨论情况等;
(三)面试评委要客观公正,做到不打人情分;
(四)参加测评和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参加竞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聘,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不正当手段。
(六)对竞聘上岗工作中所涉人员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宣布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确保这次竞聘上岗工作正常、有序顺利进行,局将始终开通投诉受理电话*,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为便于核查情况,用信件向局党委反映情况的,必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