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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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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为了有效地整治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根据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杭农质〔2009〕43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建立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确保蔬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96%以上,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各镇和上塘街道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主要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96%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开展产地准出试点;二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三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其它隐性成份的不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蔬菜、粮食等食用农产品,以及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重点对象:农药经销企业,蔬菜、粮食等种植户。

此项工作由局农水科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抽检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

(二)饲料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生产、流通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家禽、水产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由区动监所牵头、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各镇(街)配合。

(三)兽药及畜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家禽、水产养殖户要普遍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行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97%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养殖家禽过程管理,全面推行家禽养殖记录制度,开展产地准出试点;二是结合产业提升行动,推进家禽标准化养殖,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三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四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猪、家禽、蜂产品,以及禁用、未批准的兽药;重点单位:家禽养殖户、兽药经销企业。

此项工作由区动监所牵头、负责执法检查,负责畜禽产品质量抽检,各镇(街)配合。

(四)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完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查员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开展对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单位(个人);三是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无公害产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无公害生产单位。

此项工作由局农水科负责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水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二是完成产地准出管理;三是开展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增强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四是加强水产品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使用禁用渔药和滥用保鲜剂等违规行为,引导、督促初级水产品生产者规范操作。

3、整治重点。重点品种:大宗消费水产品。重点单位:规模养殖单位。

此项工作由区动监所负责对水产品生产过程的整治和质量检测,各镇(街)配合。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镇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主体。

此项工作由农水科牵头,各镇(街)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15日-2月底)

区农业局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方案,各镇、上塘街道结合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一是规范生产管理。各镇、上塘街道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粮、菜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户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村(社区),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开展质量安全自检,出具产地证明和质量证明,做好与市场准入工作的衔接。

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广泛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镇建设,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

四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和制度建设,按照“三位一体”模式,推进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直接监管责任人及具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开展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五是强化执法督导。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全面报道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件,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良好工作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镇、上塘街道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局组织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农业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镇、上塘街道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方案各项要求,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各镇、上塘街道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镇、上塘街道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3月开始,各镇、上塘街道每月12日和27日向局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各项整治行动相应的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单位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镇、上塘街道要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为抓手,落实生产者第一责任人和基层农技人员监管责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3-4月,组织全区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培训、送农资”为主要内容“科技下乡”惠农服务活动。(局农水科牵头)

(二)组织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4-10月,结合农药、兽药、饲料等专项整治,组织4次“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技能比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练演。(局农水科牵头)

(三)组织品牌农产品抽检。2-10月,组织对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局农水科牵头)

(四)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2-12月,组织具有一定能力的蔬菜农产品村(社区)开展产地准出示范试点,引导镇(街道)、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动态监测点,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的有效衔接。(局农水科牵头)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2-12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追究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各镇、上塘街道选好一个村(社区),开展“三位一体”建设模式试点,由镇(街道)农技推广机构承担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6月,总结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农业产业提升工作经验,部署推进镇(街道)“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等工作。(局农水科牵头)

(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9-11月,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局农水科牵头)

(七)组织开展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张贴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解读新饲料法规、媒体专题报道、饲料质量安全知识竞赛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局农水科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