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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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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节约型社会循环经济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22号)、《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83号)和《中共云安县委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云县委〔20*〕2号)的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山区经济强县与构建和谐活力云安为总目标,用10年时间,基本建成以“石材、水泥产业链,硫化工产业链,农村生产生活循环链,城市生产生活循环链”架构的循环经济示范县。建成一批清洁生产的示范企业和生态企业群组成的生态示范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成绩,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由资源依托型向资源效益型,最终实现生态型的工业体系。逐步建立起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型社会。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根据我县的资源特点和产业特点,我县将建设以下四条循环经济链条:

一是石材、水泥产业链。利用天然石材加工石板材;边角料分选后与木制、铁制家具结合生产工艺家具;边角料粘合生产高强度人造石;大理石边角料、生产大理石产生的废浆(石粉)与石灰石、火山灰成为水泥生产原料;水泥生产的余热和煤矸石发电;水泥生产中的粉煤灰用于水泥的填充料。构成“石材—家具—水泥”和“石灰石、煤—水泥—余热—电—粉煤灰—水泥”循环经济链。同时,石材厂与水泥厂实现清洁生产。到2010年,我县每年将消化边角石材10万吨,粉煤灰5.11万吨,利用余热发电12万千瓦时。

二是硫化工产业链。利用硫铁矿生产铁和硫酸;硫酸与钛铁矿生产钛白粉;生产硫酸产生的余热发电;硫酸厂和钛白粉厂的废酸与石灰石生产水泥厂用的工业石膏和污水处理厂用的净水剂硫酸亚铁;所产生的废渣用作水泥厂的水泥填充物。形成“硫铁矿—硫酸—余热—发电—废酸—工业石膏—硫酸亚铁—水泥”循环经济链条。

三是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循环链。养殖家禽、家畜;人、禽畜粪便用于生产沼气自用;沼气渣用作果树、鱼塘和牧草的肥料;果树枝条和农作物秸杆作为有机肥原料种植牧草,用于饲养家禽小鱼塘,鱼塘淤泥用作牧草和果树用肥。形成“禽畜养殖—沼气—肥料—种植”的链条。到2010年,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25%。

四是城市生产生活环境循环链。各类工厂工业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集中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水用于工业用水循环再用;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分类进行利用和作为水泥生产的燃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到2010年,我县将年处理工业废水90%以上,年处理生活垃圾1万吨。

四、实施步骤

㈠第一阶段(20*年~2010年),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和基础建设阶段。

针对云安县的产业特点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在“六都工业基地”和“镇安工业园”、亨达利水泥厂、天山水泥厂、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百里通石材厂、金泰化工厂、惠沄钛白粉厂、市磷肥厂、永通石材厂和部分农村中开展试点工作,摸索经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力争到2010年,我县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耗能的年均节能率为23.3%;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195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68.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耕地面积保持在1.488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1.31万公顷;SO2排放总量控制在3500吨/年以内,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000吨/年以内,县城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

㈡第二阶段(2011年~2015年),全面建设阶段。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音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经济结构优化,人居环境适宜,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到2015年,全县GDP达80亿元,工业产值达到200亿元。每万元GDP耗能的年均节能率为24.2%;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180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7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5%;SO2排放总量控制在3000吨/年以内,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500吨/年以内,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50%。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循环经济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已成立循环经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循环经济建设具体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改、环保、经贸、财政、科技、统计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及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㈡坚持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按照“工业立县”发展战略和“大水泥、大石材、大电力、大化工、大港口”的经济发展目标,重点抓好水泥、石材和化工项目,对这些项目要采取统一规划,分类集中,逐步形成企业群的规模效应和循环经济的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的深度加工利用,提高产品的价值,规划建设一批支柱产业基地和重要产业项目。

㈢实施“降一、增二、促三”的产业结构调整策略。按照“工业立县、农业稳县、科教兴县、商贸旺县、依法治县”的部署,对三次产业发展的路径与策略,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落实到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在全县GDP快速持续健康增长的条件下,降低第一产业的比重,增加第二产业的比重,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㈣加强环境保护。一是明确产业布局方向。强调以空间布局优化为突破口,以分区控制、产业引导、分类管理为重点,根据我县生态环境现状特点,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保护要求,通过将县域分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集约利用区三类区域,明确产业布局方向,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管理。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二是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要逐步形成以大气、水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总量确定产业分布的机制,对水泥、石材、能源、化工等工业的布局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经济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使用率。在原工业区的改造、布局调整和新工业区的建设中,要促使污染性质相近的工业企业在空间上逐渐聚集分布,利用集中单元控制管理代替目前的分散点源管理,为企业污染的集中治理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好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加强对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六都工业基地、镇安工业园区争取在20*年底前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并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将其建成生态工业园区。四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抓好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布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化工、建材、冶炼、纺织印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行业实行“统一规划、

统一定点”方案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五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以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为突破口,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㈤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建材、化工、电力、废物综合利用和采矿业等行业以及产业园开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定期公布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企业名单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名单;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单位建设。

㈥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㈦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优惠政策。

㈧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循环经济知识和环保法规。引导人们特别是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与模式,正确认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建设循环经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全县的经济发展。要建立起一支既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又懂得循环经济技术,并且能够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队伍,推进相关循环经济工作。

㈨实行工作考核和奖励制度。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制度,把其主要指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建立奖励机制,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六、任务分解

循环经济建设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确保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县委办:及时把握政策,制订县委循环经济建设的文件和传达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做好循环经济建设工作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县府办:组织督促检查和及时通报循环经济建设情况,负责县政府循环经济方面的文件的制定。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循环经济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严格把好项目的立项关,今后新引进的项目,必须经循环经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循环经济建设工作贯穿在“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负责县循环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抓好示范县、示范区、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

县环保局:制定我县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抓好环境监测,加强环境的保护,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倡导节水、节电、节能、节粮,抓好企业环保试点工作和考核工作。20*年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抓好粉煤灰、硫酸渣、废物酸、矿渣、油页岩、石材边角料、余热等工作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县委宣传部: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全社会的循环经济观念和技能,引导和监督、规范公众行为,普及循环经济知识,提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热情,增强人们的生态意识和环境忧患意识,使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

县经贸局:切实做好我县的经济贸易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把适合我县产业特点和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项目引到我县,壮大经济的总量。协助企业搞好循环经济的规划和实施,鼓励企业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设备指导和淘汰项目。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所有试点单位都要实行清洁生产,其它企业也要逐步实行清洁生产。抓好企业生产中的废物利用的指导工作。

建设局:抓好城镇的建设,到2010年,将县城建设成为初具规模的美丽江滨城市,成为西江中游的商贸、人流、物流中心和集散地。抓好城市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抓好城镇的绿化和美化建设,建设优美的人居环境。抓好生态文明村的建设,到2010年,我县的生态文明村建设达到100%。

县城规局:运用循环经济的理念,科学抓好城镇的发展规划,抓好县城和中心镇长远发展规划的修编。

县水务局:抓好城乡防灾减灾工程的建设,县城防洪大堤的加固工程要在20*年前完成。抓好大中型水库堤围的加固工作。抓好西江水道的环境保护工作,20*年前抓好逢远河、南乡河的综合整治工作。抓好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倡导人们节约用水,保障人们的生产生活用水。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大节水技术的改造,选2~3个企业为节水和循环利用的示范企业。

县林业局:抓好“绿色云安”建设,开展荒山造林,通道绿化,退耕还林工作。按绿色生态城市的标准规划好县城的绿化工作,抓好国道324线、S368云苍线(云安段)和小珠线“三线”的绿化造林工作。

县农业局:培育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工程,引导各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建设循环型农业;组织禽畜养殖企业开展农业园区生态循环试点,走养殖—沼气—肥料—种植的反馈式生态循环模式,20*年前,我县要建起2~3个试点,并逐步做大做强。抓好“沼气村”的建设,20*年要在8个镇分别试点,然后在全县铺开。

县国土资源局:强化以规划为龙头的意识,认真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实施,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

县统计局:开展统计数据资源的整合,为循环经济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协调把循环经济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制定考核指标,抓好监控,推动循环经济的顺利进行。

县科技局:制订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和开发计划,为循环经济提供节约资源、清洁生产、提高效益的技术信息储备。每年确定2~3个专题进行攻关,并督促落实;加强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力度,加强与高等院校进行合作,服务我县的循环经济;开展沼气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在改变农村用气观念,提高节约意识和科学意识。抓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申报工作,加快组织有关循环经济方面的项目申报。

县财政局:认真研究制订我县循环经济建设的激励政策,优先安排符合循环经济理念要求的项目建设资金,加大政府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将生态项目建设、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安排好循环经济建设中的其它经费。

县国税局、地税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税收及项目审批方面的优惠规定。

县工商局:在引进项目和招商引资过程中,凡是与循环经济规划关联度低、污染严重的行业和企业,不予办理工商手续,对符合国家法定政策的项目投资者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工商部门有关手续办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违法企业的整治工作。制定合理的绿色消费政策和规章制度,激发消费行为的变革,协助抓好绿色宾馆、绿色餐饮、绿色超市等示范工程建设。

县卫生局:加强对全县医疗废弃物管理,对全县医疗废弃物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处理率达100%。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循环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全县机动车辆的管理,在机动车尾气年检的基础上,抓好路检、抽检工作,对报废车辆进行统一回收处理;抓好违规整治工作,特别是造成环境污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县文广新局: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宣传循环经济知识,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宣传节水、节电、节能、节粮循环利用、环境保护、沼气等知识,使循环经济深入人心。

县广播电视台:利用电视网络,开辟循环经济电视专栏,广泛宣传循环经济知识,提高全民创建节约型社会的意识。制作好循环经济建设专题宣传片。做好循环经济建设中有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

云安供电局:加大节电、节能宣传力度,积极推广节电节能器材及设备,培育一批节电节能型企业。

县交通局、县公路局:抓好我县公路的绿化工作;配合做好道路的整治,确保道路的清洁;抓好超载超限机动车辆的整治工作。

县公用事业局:抓好县城街道建设,搞好县城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抓好县城排污渠的规划建设,规划建设县城卫生公厕,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

县教育局: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2010年前,全县所有学校“绿色学校”达标。编制好《循环经济知识读本》,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循环经济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自然发展观、消费观。

县物价局:制定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县城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及调整计划,为城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提供收费依据,创建规范的消费市场和价格服务体系。

县物资公司、县供销社:制定再生能源回收企业、回收网点、交易市场的建设规划,建立废旧物资市场和社区回收网点。通过固定收购和流动收购,加大对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家电等废旧物资的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构建规范、完备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行商品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

各镇:从各镇的资源和产业特点,抓好辖区内的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在企业的层面上要建立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在农村的层面上,要推行节水节电节能,推广沼气燃料;在社会层面上,要推行循环利用,全民参与,建设“绿色乡镇”、“绿色社区”。

其它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循环经济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