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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紧紧围绕省、市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动员全县所有学校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学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1、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招生秩序得到规范;严格执行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实行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
2、规范办学行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到均衡教师和学生配置,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快慢班,保障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省级示范高中不在校内办复读班。
3、规范教学行为。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按规定开足开齐课程;中小学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得到控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学生在校活动时间符合规定;日常考试和各种竞赛活动得到规范;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学生作业量。
4、规范收费行为。教育局配合物价、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合理开支;普通高中、幼儿园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5、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尊重学生,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规范教辅管理。加强教辅用书的选用管理,根据市教育局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用书进校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教辅的使用。
三、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二零零九年6月起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7月初):各校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印发给每一个教师,并组织学习讨论,领会精神实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要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文件精神。
2、调查摸底阶段(7月初—7月中旬):各校要认真对照《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已由教基函〔二零零九〕10号转发),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于7月底前报教育局基教股。
3、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教育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督查和指导各校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乱招生、乱使用教辅资料和学生负担过重等突出问题。
4、检查督促阶段(8月中旬—10月底):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教育局将对各校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对措施不到位、整治不到位的学校,将下派工作组进行重整。在前期执行规范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办学行为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规范我县中小学办学行为,及时纠正少数学校违规办学、学校管理松弛、办学行为无序等问题,县教育局按照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股。
各校也要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落实措施。各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纠正办学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3、从严整改。县教育局将联合政府纠风办、物价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整治办学行为不规范专项工作,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督查,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于不规范办学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查处;或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治理,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存在的问题,虽进行治理,但又出现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涉及学校校长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先评优等活动。
凤阳县教育局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