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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扶弱济贫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解决我县特困家庭子女就学困难,搭建一座全县热心公益的企业和人士积德行善的桥梁,铺就一条特困家庭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之路,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决定,200*年继续开展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特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确保特困大学生按时入学,努力实现“让每一位特困大学生能圆梦大学”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以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为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县委,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一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资金筹集方式
1、积极争取省、市扶助特困大学生专项资金。
2、采取发倡议、发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向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
3、整合民政、工会、教育、关工委、团委等部门扶助资金,实行统一宣传、统一申请、统一核查,错位扶助,避免扶助对象交叉、重复,努力实现扶助覆盖面最大化。
四、资金管理
本次资金募集由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接受社会捐赠,设立扶助特困大学生专项基金,根据捐赠方的意愿,严格操作程序,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社会的公开监督,专款专用。县纪委全程参与扶助特困大学生工作,并对扶助资金的募集和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五、申请报名条件
1、200*年被高等院校(一本或二本)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新生;
2、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或有家庭成员亡、病、残等情况导致无力承担大学学费的;
3、国防生、免费师范生等已由相关单位或组织落实安排大学学习费用的生源不在资助之列。
六、申请及发放程序
根据《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管理办法》,按照宣传发动、资金募集、公布条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资金发放七个步骤运作管理。
1、宣传发动:7月下旬。印制征求意见函、印发倡议书,拟定工作方案,召开领导组工作会议。
2、募集资金:7月下旬到8月上旬。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加强与企业家联系交流,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3、公布条件:7月下旬。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镇、完(职)中、村、社区同时张贴海报。
4、公开报名:8月1日至8月1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特困大学生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城镇低保或农村特困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本人家庭所在镇团委报名,领取并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县政府网站上下载。各镇要明确团委具体负责申请和报名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编制申请人员花名册,每隔两天(即8月2日、4日、6日、8日、10日)上报一次申请人员名单(发电子邮件),8月11日报名截止后,将申请人员花名册,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团县委。
5、资格审查:8月14日至8月20日,由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入户核查,调查组需提供随访调查笔录、家境照片各一份。根据调查组核查情况,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确定初步名单,在征求捐赠方意愿后,确定拟救助对象。
6、名单公示:8月21日至23日,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拟扶助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各镇团委也要在学生家庭所在地、所在完(职)中同步公示三天。
7、资金发放。8月下旬组织参加“巢湖市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发放仪式”,并举行“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发放仪式”,现场发放资金。
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由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领导组统一安排,根据《庐江县扶助特困大学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建立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八、相关要求
1、实行县镇联动。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扶助特困大学生工作,群团分管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团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全力协助团县委做好面向镇内规模企业和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的资金募集工作。镇团委要履行职责,精心组织,严肃认真,满腔热情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休息日期间,要正常接受社会申请报名。各镇募集资金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扶助本镇特困大学生。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倡议书,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的目的、意义,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热心人士关心特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扶助特困大学生行动的申请报名方法,程序等信息,确保特困大学生都能及时了解。
3、严明工作纪律。各镇要切实承担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组织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和家庭核实有关情况,确保大学生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发现以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助学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助学金并予以通报,将情况反馈到所在学校。
4、完善后续工作。县扶助特困大学行动领导组将适时召开捐资企业座谈会和扶助资金发放仪式,对捐资企业予以大力宣传表彰。县委、县政府决定,专门设立“庐江县扶助贫困大学生基金”,凡一次性捐款2万元人民币以上,颁发“爱心(企业)个人”荣誉证书;一次性捐助资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企业或个人,冠名设立“扶助特困大学生基金”。各镇要在新学期开学之前,及时指导受助学生复信,加强捐助双方的信息交流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