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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资市场整治方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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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资市场整治方案县

按照国家、省、市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全面检查和突击抽查,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目的。

二、整治时间

二零零九年3月1日至6月1日。

三、工作重点

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以打击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为重点,重点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销售市场,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及时查处和曝光,净化农资市场,保证农业生产安全。

四、检查内容

种子:种子质量是否合格,种源是否清楚;主要作物品种是否审(认)定;经销单位是否持证经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是否合法;种子包装、标签和进口种子标识是否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种子是否依法进行检疫;应加工包装的种子是否加工包装;种子广告是否经过审批;生产、繁育、经营已受保护的品种是否合法;销售或代销包装种子、委托经营或设分支机构等经营方式手续是否健全合法,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申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欺诈行为。

农药:主要检查玉米、水稻、大豆、瓜菜等大宗作物用药,检查标签中农药名称、企业名称、类别、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省农药临时登记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及分装单位、农药有效成份、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是否规范,产品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要加强农药产品质量和广告管理,严格取缔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剧毒农药。要加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肥料:严把登记关,省内肥料产品和外省肥料产品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或《肥料备案登记证》后,方可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要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劣肥料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超范围登记的肥料。对药肥混合物要坚决按照农药法规依法管理。

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五、部门责任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县农业委员会负责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县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物价、供销社做好工作配合。

(一)县农委:负责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和信息沟通,做好治理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

(二)县工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超项经营行为;协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查处经销各类农资产品假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做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查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除种子外的农资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四)县公安局:协助成员单位对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大案、要案立案侦察,重点抓好毒鼠强的市场整顿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者的暴力行为。

(五)县物价局:负责掌握农资价格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农资价格信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价格监管,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六)县供销社: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用物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委综合协调下,积极开展全县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口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按照《富裕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整治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乡镇、村屯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分组行动,协同作战。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统一行动,按专项整治内容划分为三个小组,农委牵头,负责抓好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的整治;畜牧局牵头,负责兽药、饲料和种畜禽市场的整治;农机牵头负责农机及零配件市场的整治。各组于6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密切配合,各尽其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五)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办公室主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