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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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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治方案

为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解决因病致、因病返贫问题,为提前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创造条件,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保证这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海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系列文件为指导,借鉴试点经验,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有力的宣传、搞好部门配合等措施,在下半年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市推行开来,并步入规范运行轨道、持续开展下去,以解决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推行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20日──9月30日):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大规模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资金筹集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落实农民个人缴费、镇财政和乡镇卫生院补贴金额;对参与率达到85%以上的乡镇(街道),市财政按照各乡镇(街道)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数量,配套补贴基金。

(二)实施阶段(从11月1日开始):由市、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参加农民的相关诊疗费用。合作医疗实施年度从当年合作医疗费用报销之日起计,到来年的该日为一个实施年度,各乡镇于实施年度的最后一个季度内筹齐下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保持这一制度的持续运行状态。

三、主要措施

(一)实行领导工作目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已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通报各乡镇工作情况。对工作力度大、进展顺利、效果好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借鉴试点乡镇的做法,把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列入镇、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依靠强有力的领导措施保证开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召开动员大会、受益群众现身说法、印发明白纸、制作宣传单、开办宣传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发动,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念、特点、重要性、筹资方式、补偿范围、管理办法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互助共济意识,转变消费观念,积极参与到新型合作医疗中来。

(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顾全大局,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把这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相关制度,规范经办机构工作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督,严格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标准,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和简化就诊程序,合理用药飞合理检查、合理治疗,降低诊疗成本,为就医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计划部门要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经管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大力宣传农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不能视为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配套、运作工作,确保市、乡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基金的监管。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收支、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物价部门要履行药品和诊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农民医疗消费价格公正、公平、合理。电视、广播等新闻部门要开办专题宣传栏目,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在全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创造积极的舆论环境。

(四)规范运作。市、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机构、监督机构、经办机构等要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的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信息联络和沟通,形成协调一致、顺畅运作的工作格局,把乡征县管民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办模式落到实处。要强化基金监管。市电乡财政补助和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是农民的救命钱,必须全部用于生病农民诊疗费用的补偿,谁挪用了,谁乱花了,谁就是农民的罪人。要在坚持已有监督约束措施的同时,建立费用公开、专项审计等监督制度。所有资金筹集、使用等情况都必须定期向社会公示,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监察、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合作医疗筹资、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农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