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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01号)的文件精神,预防“三合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加快消除“三合一”现象,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我街道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8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或储存场所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已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经营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是仓库、出租房、餐饮、娱乐场所、服装加工及其他火灾隐患突出的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规定,进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改造,消除火灾隐患。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引导企业生产活动向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集中;利用现有建筑改造员工宿舍等办法,统一安排企业员工住宿,走“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之路。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对逾期未改的“三合一”场所报区政府,由各相关部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依法采取停水、停电、查封、取缔、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实施关停。20*年1月1日后新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必须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上报街道整治办,并报请区整治办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
(二)加强综合执法。“三合一”场所具体的整治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和*派出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派出所要加大严格执法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对无照经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形成“三合一”场所和违法违章搭建“三合一”建筑的,要配合区工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搬迁或拆除。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11月开始,至20*年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街道召开由相关部门和各社区参加的部署动员大会,广泛动员、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班子,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排查核定阶段(20*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网络,层层动员、分解任务,彻底摸清“三合一”场所的底数,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由街道进行核实后,将排查情况录入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信息系统,再上报*公安消防大队复核。20*年1月1日后发现的“三合一”场所为新的“三合一”场所,另行登记上报录入。为确保整治实效,街道将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方式,加快推进整改进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街道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对“三合一”场所整治进行包干督办,明确整改期限,经核实为“三合一”场所的,应尽快将人员从场所中分离出来,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并在3个月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对个别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由单位向街道申请,经街道审核后报区“三合一”整治办同意,再延长1-2月的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根据个案情况可采取完全分离或技术分隔的方法。进行技术分隔的,由区消防大队负责帮助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毕后由单位提出申请,区消防大队负责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同时,要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落实整改单位的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街道按照责任分工,明确监管人员,加强督促检查。如存在区域性“三合一”场所的地区,街道将督促有关部门和社区成立夜间巡逻队等组织,加强巡逻督查,确保分流出去的人员不回流,保证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沈家瑜为组长,*派出所副所长钱栋伟为副组长,街道有关部门、*派出所、各社区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办公室(安监所)负责街道“三合一”整治的日常和有关协调工作,具体负责“三合一”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会议安排、资料、报表上报,及与区整治办和社区的联络。派出所负责对有关“三合一”企业限期督促整改。街道综治科、城管科主要负责与区综治、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并对有关废品回收和无照经营企业联系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和搬迁。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街道部署,成立有派出所地段民警参加的“三合一”整治工作小组,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三合一”企业,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二)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树立政府对消防安全负总责,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对未履行法定职责或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死亡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排查结束后又出现新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且整改不力的地区,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各社区整治工作方案于20*年11月30日前上报到街道“三合一”整治办(安监所),20*年1月1日前上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计划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阶段统计表》,20*年1月起,每月10日前上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度表》和本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类表格详见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管理系统,上报的归口统一为区“三合一”整治办。上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