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广电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20号)、《*市电子政务十一五发展规划》及*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7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强化监察力度,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整合力量、扎实推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察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
二、建设目标
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目标,按照“借鉴最新经验,全区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应用”的总体思路,在对全区行政审批业务事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从申请到受理、审核、批准、办结、查询、申述等全过程的
网上办理、实时监督、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并探索构建跨部门审批业务的协同审批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政府机关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建设原则
(一)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涉及网络技术研究开发、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信息录入等,内容繁杂,涉及行业部门多,必须从全区整体着手,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制定详实的建设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部门的原有系统和实际状况,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先运行独立审批业务,待条件成熟,再开展协同审批业务。
(二)借鉴经验,整合资源。为缩短建设周期,减少开发费用,避免项目风险,应广泛借鉴国内相关项目的最新方案、软件及管理经验,公开招标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开发商,结合我区实际进行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全区现有的信息化软件和设施,在设计方案中注意保护各部门原有业务系统,力争在不改变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实现系统互联和信息共享。
(三)设计先进,安全务实。在系统设计和建设中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充分考虑今后升级和扩容的可能性。系统各项功能设计以满足行政审批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在系统的设计中要求系统架构易于理解,界面简单实用,功能全面强大,管理方便简洁,维护自动容易,并确保长期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建设内容
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主要按照“一库、一平台、两系统、两标准”的建设内容进行:
(一)“一库”
建立覆盖全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数据库,纳入受理、审核、批准、办结等主要业务办理环节,实现信息共享。
(二)“一平台”
建立统一的连接各部门各种网上业务处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各类行政事项办理过程的数据采集。打破信息孤岛问题,为今后跨部门协同审批系统的建立打下基础。
(三)“两系统”
一是构建区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审批业务的全面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系统包括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内部审批模块两大功能模块。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向企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业务的信息、政策查询、业务咨询和在线办理等网上服务,建立交互式人性化的咨询办理平台。通过内部审批模块,实现窗口办件、部门内部审批和跨部门协同审批功能。
二是开发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事前的公开监察、事中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事后的责任追究以及对审批全过程的绩效评估。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与运用,丰富我区行政效能监察方式,也使效能监察手段更科学规范,切实促进单位和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四)“两标准”
建立全区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行政审批系统主要业务流程的数据采集。
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标准,定期对全区所有行政审批部门进行绩效评估,并以电子监察专报的形式定时向政府、公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主要应用功能
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构建在已经形成的政务外网上,同互联网通过安全设备控制后逻辑相连。
如上图所示,整个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子系统:网上行政审批子系统、电子监察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网站信息服务子系统以及各部门原有独立网上审批子系统等。
(一)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功能
1、互联网信息服务功能。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相关信息在网上向社会公示。
2、窗口办件系统。提供各部门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及办件功能。对办件受理、不受理、补办等登记处理,统一生成受理回执。
3、部门内审批功能。支持各个审批事项在本部门内的流转审批,主要包括承办、审核、批准及办结各环节的审批。
4、跨部门协同审批功能。各部门相互衔接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减少申报人重复递交以及政府工作人员重复录入的工作量。通过结果证照的共享比对,还可起到防伪的作用。
(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
1、事前监察。主要是指政务公开监察,督促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到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务公开的相关问题。
2、事中监察。主要是对行政审批效能的监察,并满足公众检索查询需求,主要包括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
3、事后监察。对已办结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察,重点监察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四方面信息。按照预定标准,对办件效率、效果及投诉等情况进行评分,综合事中绩效评估结果,自动计算总分,进行排序,并作数据统计和技术分析。对部门的考评结果上报各级领导,并予以公布。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调研。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经济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联合对区各单位进行调研,全面了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听取各单位建设意见。
2、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区政府法制科对24个部门161项行政审批进行清理和规范。范围包括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列入行政审批的审批项目以及与企业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
3、确定项目咨询监理单位。尽早引入项目咨询监理单位,协助做好业务需求梳理,确定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制作招标文件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理。
4、项目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建单位。
(二)系统开发阶段
参照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与技术标准,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进行改造整合,完成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开发工作。
(三)运行调试阶段
联网运行调试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四)试运行阶段
建立起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的基本工作规范,制订、完善《海曙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办法》、《海曙区行政许可证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和《海曙区行政许可网上投诉处理办法》,并将其作为规范性文件下发各部门和单位执行。基本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除秘密级行政审批外)实时(或准实时)在线监察,基本实现区行政投诉网上办理和实时监督,基本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网上监督。
(五)项目扩展阶段
根据前期项目运作的效果对项目进行内容扩展。电子监察业务由审批监察扩展到综合业务监察,审批部分由单部门审批逐步扩展到跨部门审批。
七、项目预算
*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设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在推行电子政务后我区行政审批工作的又一次全新探索,是中纪委、监察部、国信办和国务院审改办共同部署的一项工作任务,也是区委、区政府为建设高效廉洁政府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所需数据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对原业务系统进行修改完善,保证业务办理过程中的信息能自动、实时地采集到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未应用网络技术开发业务系统的单位要借此机会开发网络办公业务系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有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的日常运转,保证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转正常。
(三)协同推进,凝聚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搞好沟通交流,努力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统一规划的原则下协助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