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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法治*”工作建设的第三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建设“法治*”总体部署和区委09年“法治北仑”工作要点,结合本镇实际,就建设“法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实施“法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总体要求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治强镇”战略,深化法治政府,维护公正,发展社会主义,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推动我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建设实施“法治*”的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09年4月上旬)。健全完善建设“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网络,制订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0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平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部门中广泛开展“法治先进部门”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推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进程。
(2)以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先进乡镇,法治先进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完善推行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人事制度,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及相关要求,认真实施和不断完善干部法律知识任职监督制度。
4、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继续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
5、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党代表任期制的相关工作,完善和落实代表联系所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6、以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为平台,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重点从依法治理向发展基层民主法治转变,强化提高行政村依法自治能力。
7、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构建和完善全镇“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抓好“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
三、建设“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1、坚持依法执政,保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坚持建设“法治*”服务于镇党委工作大局,服务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当前要集中体现在贯彻落实区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部署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镇人大、镇政府在落实上级和区委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中的职能作用。支持政法部门根据经济环境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更多地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的方法处理好各类案件,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支持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依法依章开展就业援助、创业创新、志愿服务、思想教育、维护权益等活动。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认真细化完善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公开听证、执行监督、效益评估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探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理决定说理制度。健全完善执法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解决行政争议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行行政审批全程制、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和限时办结制,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工作,规范政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开展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推行行政问责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健全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流转,加快推进网上办事信息化建设。
3、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党内监督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听政(证)、专家(合法性)讨论、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推行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认真做好实施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探索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深入贯彻实施《*镇党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及相关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手段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认真实施和不断完善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4、加强和改进人大、党代表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法履行职责的各个方面。完善和落实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扩大人大代表对主席团工作的参与,做好代表议案的审议和建议办理工作。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组织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健全议政建言机制和信息反映机制,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
5、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打好“社会治安攻坚年”决胜之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健全“村企联防”“企企联防”“户户联防”等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和机制。全面落实信记条例,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加强和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好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社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有效地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
6、推进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做好涉法涉诉案件的化解工作,强化对涉法涉诉案件的评查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综治队伍干部建设,把综治队伍建设置身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和完善保障司法、执法廉洁的各项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清除政法、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探索建立对行政执法、司法活动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机制,加强投诉处理,认真调查、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7、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与范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法律服务,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特别是涉农、涉民生的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着力做好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的调解。支持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政府及其部门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网上法律咨询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完善教育、管理、矫正等各项制度,进一步降低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犯罪率。
8、深化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根据保持经济增长、全面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要求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需求,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构建和完善全镇“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经常化。抓好“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弘扬精神。
9、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重点从依法治理向发展基层民主法治转变。重视研究解决农村民主选举中的突出问题。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扎实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加强依法监管与诚信建设,丰富服务社会的形式,完善自治自律机制。
10、强化“法治*”创建工作基础。紧密围绕镇党委2009年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服务大局,着眼法治服务与保障,全力打造建设“法治*”特色品牌。切实加强指导和督查力度,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和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建措施的落实。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督查、专题调研活动。加强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增强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推进法治工作创新。
四、实施“法治*”的保障机制
1、充分认识重要性。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和区委的具体要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我镇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2、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把建设法治*摆上重要位置,推动全镇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迅速建立和完善镇党委领导下的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整体协调、合力推进的建设法治*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政策、人力、财力等方面保障法治*的建设。成立由镇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3、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合力。科学构建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评主体,细化目标责任,规范考评流程,建立奖惩机制,保障法治*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