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统计局加强行政执法整改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统计局加强行政执法整改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统计局加强行政执法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方针,实行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浙政发[*]195号)要求,以及《浙江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浙政办发[*]26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明确统计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和责任,落实各处室行政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强化统计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逐步把统计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二)目的要求

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总体要求是:理顺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关系,在分类整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以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有关处室人员,明确执法依据、法定职责和管理目标,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促进职能到位,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活动。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责任

建立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

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指导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事务。

三、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统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2、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制止和纠正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3、依法制定全省统计改革方案、统计调查计划和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完善和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体系、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和现代化的统计信息工程。

4、部署和检查全省统计工作,组织和协调全省的统计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

5、依法管理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统计信息,实行统计监督。

6、负责实施全省统计单位登记和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职权。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制订全省性的统计改革方案,建立和实施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2、建立和实施科学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体系;以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制订和实施本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3加强统计数据和信息管理,严格遵守统计方法制度,对汇总、上报环节的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定期对各专业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4、依法审批和管理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认真组织国民经济核算,加强GDP的年度和季度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任务,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制度,定期向社会统计公报和社会经济信息,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工作;定期组织经济形势分析,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

5、建立和实施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制度,杜绝统计调查中泄露国家秘密及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现象的发生;依法管理省内的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和国(境)外组织、个人在省内进行的统计调查活动。

6、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及解释咨询工作;依法制订统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报送备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统计检查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实施和完善统计单位登记制度和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8、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制度和听证制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止和纠正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的不法分子;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结案率和正确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对群众举报的统计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率达到90%以上。及时受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

四、行政执法责任的分解落实

(一)统计法规处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群众信访、上访、举报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审批、监督全省民间统计涉外调查。

(二)综合统计处

负责对全省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定期承办全局、全省经济分析会和综合统计信息新闻会;组织指导全局性重点课题研究和统计分析报告审核评比工作。

(三)国民经济核算处

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承办全省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制度的拟定工作,组织管理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及省级资金流量核算、资产负债核算和经济循环帐户编制工作,负责实施全国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做好核算数据的评估工作并保证数据质量。

(四)工业交通统计处

负责拟定和实施全省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和邮电业统计改革和发展计划、统计制度、统计调查方法;管理本专业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实施对工交、能源统计的指导监督;对主要统计指标进行检查评估,保证数据质量,依法实行统计监督。

(五)固定资产投资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全省投资(含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发展计划、调查方法和统计制度;做好全省投资、建筑业统计调查工作,依法搜集、整理、审核全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六)统计设计与信息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与方法,组织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调查研究,改进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法和重要指标的计算方法;制订并组织贯彻年报实施方案,对全局制订或修订的各项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进行审核,协调解决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贯彻实施中的业务问题,掌握年报工作进度,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实施;管理和审批全省性统计调查计划和项目,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全省民间统计涉外调查工作及全省统计单位登记工作。

(七)社会与科技统计处

组织管理全省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做好省级和试点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监测的数据收集、整理、审核;贯彻执行国家科技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完成统计报表任务;做好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八)贸易与外经统计处

负责管理全省贸易、饮食业和对外经济、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旅游业统计调查工作;承办小型贸易业、餐饮业的抽样调查;贯彻落实外经外贸统计制度,搜集、整理、审核全省批发、零售贸易和外贸、外经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做好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数据的检查评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承办统计信息开发、预测和统计分析。

(九)人口与就业统计处

负责制订和实施全省人口调查和劳动工资的调查方法及统计制度;进行人口和城镇劳动力统计调查,并做好对统计数据评估,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会同劳动、人事、银行等部门做好全省(包括省属和中央属单位)劳动工资联审工作,做好统计信息预测,主动及时为党政机关领导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十)农村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省农村发展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完善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组织管理全省农村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任务;负责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等重要农村经济统计数据和农产品产量统计数据进行评估检查,保证全省农村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十一)人事教育处

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做好专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职改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做好统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及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具体制度

(一)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按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各司其职,保障落实。各执法业务处室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确保行政执法目标的完成。其它有关处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障行政、后勤、思想、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的顺利开展。

3、认真实施,严格考核。根据省政府批准后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汇集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和岗位目标。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自查、督查制度和年度综合考证制度。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作为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考核、行风评议等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统一考核和奖惩。

(二)具体制度

1、法制学习、宣传、培训制度;

2、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3、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定(试行);

5、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

6、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7、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8、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9、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评、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