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质监局发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2010)》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瑞政发〔20*〕9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于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和“努力把握时机、创新形式、大造声势”的要求,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科学知识送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乡村,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和谐*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和宣传内容
(一)20*年食品安全宣传月的主题是: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食品安全宣传用语可在《食品安全宣传用语目录》(附件)中选择。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宣传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3.宣传我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取得的成果;
4.宣传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
5.宣传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7.宣传优质食品、优秀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同时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
三、主要活动安排和分工
1.举行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咨询日活动
通过展位、板报宣传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接受现场咨询和举报投诉,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时间:20*年9月28日上午9:00
地点:大润发超市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
2.组织媒体进行食品安全专题宣传
请新闻媒体在宣传月期间推出食品安全专题栏目,立体宣传报道食品安全宣传月的活动情况。
时间:宣传月期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
3.相关部门网站开设“食品安全宣传月”专栏
通过网站介绍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报道食品安全先进企业典型,揭露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尤其要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例;大力宣传《*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支持和保护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树立一批坚守诚信、确保食品安全企业的典型。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
4.开展食品安全手机短信、广播宣传,刊播公益广告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为群众送上温馨的食品安全提示。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5.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教育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上一堂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街道、乡镇组织干部群众听取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市教育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6.悬挂宣传横幅、条幅,张贴宣传标语
在主要街道、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7.组织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企业开展宣传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组织各自监管领域内的食品企业,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求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经营单位,都要进行一定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教育,以增加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
8.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在国庆节前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有效净化节日食品消费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
时间:20*年9月27日上午8:30
地点:另行通知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
9.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开展一次集中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制定本地、本部门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宣传到位。要坚持集中宣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日常宣传。
2.把握重点,注重实效。要突出宣传活动主题,根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扎扎实实地推进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
3.上下联动,宣传到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宣传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宣传报道的引导,注重宣传效果的评价。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安排中涉及各乡镇(街道)的活动,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