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司法局法律援助质量建设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年”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自现在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年”建设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法律援助规范年”活动建设成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构建和谐广阳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服务质量高、工作效率高的法律援助队伍,使规范化建设质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办理涉法涉诉案件质量显著的提升,努力实现我区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咨询质量规范化、办案程序质量规范化、结案归档质量规范化。
三、活动内容
1、在制度建设方面,以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主任监督管理责任制。强化责任,严格执行业务质量监督机制,案件办理回访机制,受援群众满意度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实施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让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当事人满意。
2、在队伍建设方面:狠抓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坚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坚持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加强业务理论培训学习,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司法考试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考试,切实保证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3、在服务质量方面: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坚持“关注民生、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时时为受援人所想,处处为受援人所盼,工作中坚持做到“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援助和咨询,积极推广“三个一”工作法(即送一个微笑、让一个座位、递一杯水)。热忱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解答详尽、百问不烦。尤其是对行动不便确需上门服务的当事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使受援人真正感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
4、在案件承办方面:坚持规范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案件承办原则。承办法律援助人员,应根据承办案件的需要,依照执业规范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重大案件应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方案,运用集体的智慧和法律援助服务优势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
5、在经费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河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河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使用法律援助经费,杜绝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严格落实办案经费和补贴,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机制。
6、在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触角方面:进一步强化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街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的规范管理与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站、点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强化机构软硬件建设,规范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我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达标,积极采取有利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注重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与乡镇法律援助站的工作衔接,有效方便贫弱群众,为贫困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使其及时得到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7、在宣传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信息反馈要及时,统计报表要准确无误,宣传形式力求多样,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并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自身的工作开展,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信息稿件要保质保量,辖区内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要有明显提升。
四、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现在至5月31日)。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和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定措施、抓落实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把质量年建设活动作为法援工作的中心任务,责成专人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的法律援助站逐个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健全各项制度,务必使每个法律援助站做到五有,即有工作场地,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内容,有业务档案,同时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村、街、社区法律联络员之间的紧密衔接,使法律援助工作无缝隙的覆盖全区,确保质量年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3、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广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区法律援助站、点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确保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基层站点在今年8月10日前全部通过市司法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