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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国土资源系统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有效推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县监局关于印发<*县2009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昌监发〔2009〕3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我局2009年执法监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和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构建执法监察新机制,继续保持查处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行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3号)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审批,切实按照中央土地调控政策供应建设用地。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土地,全面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着力解决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以及严重破坏、浪费、闲置资源等问题,以查处案件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积极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机制,做到责任落实,预防、查处和处理到位,努力提高执法监察的权威和实效。全面贯彻落实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责任,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创造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依法用地的舆论氛围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环境;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制度。强化预防机制,创新执法体制,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把动态巡查情况和预防效果作为考核乡镇国土资源目标管理的主要指标;健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机制。在纵向上,坚持“属地管理,有案必查,下查一级”的基本原则,落实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做好重大案件报告、备案、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落实。在横向上,加强与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和对人对事处理意见的落实。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涉及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联动的共同监管责任,确保对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制止得住,处理得了。
三是加强和改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宅基地、畜牧养殖等用地的专项清查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乱占滥用耕地和“以租代征”行为。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基层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成果,严厉打击各种超层越界、滥采乱挖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是认真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专项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在各分局全面推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可靠,违法形势分析真实、客观,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现象的规律和特点,加大措施创新监管方式。
六是大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2009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和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执法监察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是加强配合。各科(室)、分局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树立“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做到“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确保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运作流畅。
三是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强化国土资源执法日常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巡查。各分局要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巡查责任、确定巡查频率和巡点,划分责区,落实责任人,密切跟踪掌握当前土地和矿产违法违规新态势,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举报专用电话,做到及时掌握线索,尽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严格执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各分局要在发现违法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给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因受到阻力、干扰等难以现场制止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行为,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进一步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政策法规科和执法监察大队要切实担负起主办科室的责任,协调好各项工作。要认真督促各分局全面落实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各项相关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目标责任制一并进行考核,对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分局和有关人员,年底在系统内进行通报表扬,否则,则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的,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