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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乐安委办[20*]10号关于印发《*市中小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别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中小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强化基层基础,改进监管方式、消除中小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铁网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全力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在前几年“铁网行动”对企业进行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重新评定A、B、C、D四类企业,对分类评定确定的C、D两类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乐政发[20*]23号)进行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要根据《*市安监局贯彻省市两级安监局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行动实施方案》(乐安监[20*]9号)和《关于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乐安监[20*]11号)的要求,对本乡镇的危化品和矿山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活动,使C类企业整改率达90%以上,D类企业整改率达98%以上。同时对C、D类企业中存在严重隐患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梳理确定,列出隐患项目,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隐患单位隐患库,实行*市和*市两级公开挂牌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本次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6月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镇政府决定成立*镇中小企业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由陈伟华同志任组长,刘国栋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国栋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中队,电话:*;统计员:*,电话:*;信息员:*,电话:*。
(二)全面整改阶段(6月6日一8月12日)。本次专项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一是全面核查。以镇为单位,在前几年开展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一次重新分类评定,建立C、D类企业隐患档案。二是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安监中队要梳理出一批隐患较为严重、牵涉面广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市安委办实行挂牌整治;从中确定一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列入*市级挂牌整治,并将挂牌整治企业的名单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对实行挂牌整治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四是坚持联合执法。对那些安全隐患突出而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市安委会,由市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五是推出示范点。要结合安全生产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推出安全隐患整改较为彻底,安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为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提高整体整改实效。六是建立村居安全管理制度。每个负有安全监管任务的村居都必须建立“五个一”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基础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3日——8月17日)。由镇安委会组织督查,对各村(居)、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有关部门开展中小企业隐患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中小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发生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8日——9月15日)。8月25日前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在企业自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个验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面总结。9月5日前将情况书面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2845797),镇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