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渔业局船舶修造安全生产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渔业局船舶修造安全生产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渔业局船舶修造安全生产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乐清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办《全省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安委会《全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乐清市安委会《全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镇船舶修造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地方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B33/630—20*)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船舶修造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三违”行为为重点,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船舶修造业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船舶修造业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防护自救能力;提高船舶修造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技术水平,具备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整治的对象是全镇范围内各类民用钢质船舶建造、修理企业。以海洋船舶修造企业为主,开展专项整治。

(二)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林乐海为组长,钱宗、张山清、陈新乐、林金存等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中队,朱文隆为办公室主任,陈松余为成员,负责工作联系及材料整理工作。

职责分工按市政府规定由职责部门负责,镇政府作好配合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检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各级人员、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面达到100%。

(三)对不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焊接切割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

(四)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管理,明确船厂与船东、船厂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五)从事船舶修造的七类危险作业及涂装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和岗位技能,作业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作业过程必须按操作规程严格进行。

(六)通过专项整治,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标准,对所有船舶修造企业进行综合安全评估。综合安全评估结果作为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认定,记录在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评估不合格,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年6月开始至20*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6月至8月15日。召开企业负责人动员大会,部署有关工作,组织浙江省地方强制性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开展自查与整改。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第三阶段:9月16日至10日底。镇政府配合经贸、安监、港航、质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对船舶修造企业的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与结果于10月25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11月至12月底。迎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对船舶修造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