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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市和乐政办发【20*】37号文件精神,切实消除我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有7个办事处,68个行政村、11个社区,常住人口15万人,外来人口达7.9万人,大小工业企业1150余,特别是在*、*、*、*、*社区等外来人口超过常住人口,人口密度、企业密度都非常大。许多分企业没有员工宿舍,造成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困难。在当前工业经济迅速发展时代,建城区内农民土地被征用,外来人员不断流入,致使很多村民以利益的驱使下,不仅腾出旧房出租,还想方设法利用门前屋后的各种闲置地、边角地和自留地等违章搭建简易屋用以出租。据统计,全镇共有居住出租房约17000户,约2.8万余间,其中违章简易棚近13000处,约100万余平方米。由于出租房大部分系旧房、危房及违章简易棚屋,电线老化、吃住同室、消防通道不足、消防设施缺乏、隔离材料不符合标准等现象比较普遍,是我镇最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之一。
二、主要措施
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切实消除居住出租房(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周边环境。具体措施如下:
(一)坚决拆除违章简易棚屋。针对全镇违章简易棚屋点多面广这一现状,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全面拆除“的原则,根据乐政办发[20*]37号和乐镇委[20*]48号文件精神要求,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公安、规划、水利、房屋等部门人员,争取在11月底前予以全部拆除,彻底消除违章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
(二)深入整治民房出租房隐患。对居民出租房根据隐患情况分为A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B类(存在一般火灾隐患)、C类(合格)、D类(采用木质、竹质等易燃材料违章搭建的简易棚)等四类,通过一年的深入整治,基本消除居民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份为排查分类造册登记阶段,5月至7月份为集中整治和建立出租房示范点阶段。重点突出五个方面:①线路隐患整治。由镇政府统一采购材料,对线路老化的出租房逐户进行安装更换。②明火隐患整治。实行明火集中管理,一间房内多户居住的只能设置一处厨房,并实施食宿分离。③消防通道隐患整治。有条件的出租户要设置逃生梯,没有条件的要统一设置逃生绳(三楼以上要求设置)。④隔墙材料隐患整治。拆除易燃材料隔墙,使用防火板、水泥砖等不燃性材料。⑤配置消防设备。出租房每层必须配备灭火器和应急灯。对其它需要整改之处,由工作人员提出指导意见,各出租房按照要求予以整改。对拒不整改、无法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制停止其出租行为。
(三)引导建成一批安全规范的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结合我镇和各村实际情况,利用上级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多渠道建设企业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居住点。一是引导村集体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村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废弃地上建设外来人员居住点,按村集体出资或村企联建等方式进行建设,所有权和出租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方式运作。考虑到大量违章简易棚屋拆除后带来的外来人员居住压力,加快建设进度,力求在2—5个月内初出成效。对无法集中建设的边角地、沿路地、闲置地,可由村集体出资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临时出租房用于集体出租,无法建设的进行绿化。二是引导企业自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员工宿舍,对没有条件建造员工宿舍的,要求企业集中租用规模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到位的出租房作为员工宿舍。
(四)建立一套长销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实行督察并举制度,即以协管员为骨干,由村干部、驻村干部和社区民警协助,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间”的要求,开展“地毯式”入户排查,由镇流口站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督查,督促部门及相关人员各项措施及指责落实。二是实行安全承诺制度。房主和承租人要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房东要与村(社区)委员会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村(社区)委员要与镇政府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三是实行亮牌管理制度。在出租房悬挂亮牌表,注明承租方、房主、社区民警、暂口协管员及驻村干部姓名、联络方式,方便及时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四是实行联审执法制度。由社区民警、协管员、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出租房动态,防止出现隐患反弹回潮;对消极整改和拒不整改的,采取快速有效的集中联审执法行为或由公安部门予以依法强制关停。探索社区化管理模式。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建立类似于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实行社区化管理,达到外来人员“三集中”(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服务)要求。
三、职责分工
(一)加强领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出租房综合工作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镇长*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综治办,电话:*。各办事处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二)强化责任。在镇综合整治工作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单位要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责任,工作组加强对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牵头组织联审执法行为;公安派出所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对出租房消防工作的监管职责,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复查验收,配合政府部门整治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规划、国土、水利等基层站所负责拆除违章出租房及其相邻建(构)筑物,简化相关建设审批程序;环保、消防、安监、供电等基层站所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责。驻村干部、社区民警、协管员负责组织、安排、落实责任区出租房整治。
四、配套政策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意见,在已取得合法用地和规划手续的工业企业内进行改造或建设员工宿舍。符合审批规范要求的,进入审批“绿色通道”,从快优先予以办理;不符合审批轨范要求的,在符合土地、消防、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放宽审批要求,作为临时建筑进行办理。村集体利用边角地,废弃地建设外来人员居住点的,适当控制建设规模,适当突破现有的一些政策,符合规划用地功能的,进入审批“绿色通道”,从快优先予以办理;不符合规划用地功能的,可采取临时建筑予以办理,办理后进行土地备案,在符合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放宽审批要求。在审批规费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在水、电、有线电视等生活服务配套项目收费上,最大限度地减免相关费用。在审批程序方面可以实行部门联合踏勘、现场办公、联合审批、同步公示等特事特办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再重视。“隐患险于明火,安全重于泰山”。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加强面上指导,要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自觉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花大力气,下苦功夫,深入推进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
(二)宣传再深入。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的政策和决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投入在加大。镇财政将会安排出租房整治专项资金,本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加大投入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市政府对我镇出租房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资金支持,各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合理解决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类经费,保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