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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资行业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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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资行业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与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小农资行业的特点,决定在我市*镇开展小农资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十小”行业质量安全与整治规范有关指示精神,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通过治理整顿、加强监管,保障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通过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农资市场产品质量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资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至20*年底查清试点乡镇农资行业的基本情况,规范试点乡镇的农资经营秩序,保障试点乡镇农资质量安全,并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并总结经验,为在全市推开整治与规范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

二、试点乡镇与整治重点

试点乡镇为我市的*镇。

整治重点:农资经营中的“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经营的行为;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标准的行为;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三、主要任务

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化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严厉打击无销售农药资质的销售点,查处超范围经营、农药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农”等行为,建立剧毒农药流通台账制度,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治,争取辖区内全部小农资纳入监管范围;将辖区内的农资供应(批发)商100%纳入监管范围,并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这项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市农业局成立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朱志成局长担任组长,朱乐飞任副组长,成员有高育剑、黄文圣、周蕊、余敏、黄鹏武、卢启强、吴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信息科,高育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小农资整治必须坚持“便民利民、安全有效”的原则。既要让群众感觉到方便,又要保证农资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保证;既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监管办法,又要考虑到我市目前的经营现状与群众需求;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销售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店(点),又要帮扶整改一批有条件的农资经营店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要科学界定,科学把握,全面排摸农资行业的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标准,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农资经营店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建立符合*特点的农资经营模式。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结合农资整治与规范经营的重点与目标任务,既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与衔接,又要与试点乡镇密切配合。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积极推行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四)试点工作实施步骤。*镇试点工作安排:一是调查摸底,掌握全镇农资经营店(点)的情况;二是针对性地制订政策措施,处置不合格的农资经营店(点),提出规范化农资经营店的标准。三是组织经营户考察学习外地农资整治经验,提高经营服务质量;四是制订整改与提高措施,开展业务培训,规范统一经营行为;五是总结提高试点工作经验,为全市全面推开整治与规范工作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