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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深化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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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深化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国办发[*]*号),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工商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省、市工商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政策措施。围绕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目标,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要求,深化“五增五创”工作主题,创新思想观念、创新监管机制,创新工作作风,切实把整顿工作作为当前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总体目标

整顿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

紧紧围绕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省、市的工作要求,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特别是继续仔细查验对*年*月*日前生产的奶制品经销的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突出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的监管。

(二)集中开展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和总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查处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整顿超过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集中开展重点食品、重大节日、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各所要坚持全面整顿与重点整顿相结合,在全面整顿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品种、重大节日(特别是五一、中秋、国庆)、重大市场、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整治。

一是要突出对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针对本地实际,突出对酒、肉、醋、豆制品四大品种以及儿童食品、米制品、腌制食品、膨化食品以及超市自制食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群众强烈关注的问题。

二是要突出对重大节日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针对“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消费高峰,开展节日性、季节性食品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车销售、虚假宣传及以促销名义欺诈消费者等问题,特别是要抓好节日后大量过期食品向农村市场廉价倾销的问题。

三是要突出对重点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农村城镇、集贸、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乡镇各县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四是要突出对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和人群密集的地方,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严厉查处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的食品广告;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和成分与证明不一致的,要责令停止,并依法查处。

三、工作的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经营主体入市关。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继续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建立与许可证发放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根据许可机关通报的信息及时吊销违法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强化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要以落实“两项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为重点,依法监督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严格监督从事食品批发和配送业务的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并出具票据随货同行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既符合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两项制度”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销售者建立电子台账,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控水平。

(三)严格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各所要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认真贯彻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将监管中心下移,围绕市场巡查这条主线,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的日常巡查,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做到既全面监控,又重点监控,始终把销售者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我们的工作视线,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尤其是要加大对制售伪劣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震慑不法经营者,净化食品经营市场,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针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情况,有针对性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履行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商品质量准入。对农村集贸市场,重点是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经营者出具的销货票据,实现源头有溯。要认真落实*%的乡镇,行政村每村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提高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五)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各所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体系网络,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信息”的目标。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调控、事前把关,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警,加强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保障,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演练,做到遇有情况,拉得出、联得上、处置得及时,处置得有效。

四、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两年进行,*年整顿工作另行安排。*年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要求食品经营销售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整顿工作的要求,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顿阶段(*年*月*日—*月*日)

要求各所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整顿行动,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食品品种、重点食品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治理,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维护消费安全。

第三阶段:督查评估阶段(*年*月*日—*月*日)届时,县局要派出督查组,对各所的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和评定。

五、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所要把这次整顿工作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做好份内之事,尽好应尽之责,切实使我们工商机关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秩序的监管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市场主体的服务者,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为保障这次工作的全面落实,县局特成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申诉举报中心。

组长:*县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员:*、*、*、*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所要进一步落实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所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注重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牢固树立统一的思想和大局意识,严禁相互推诿扯皮,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区域间以及与卫生、农业、质检、商务、公安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互通情况,有效衔接,不留死角。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