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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特大事故预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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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特大事故预防方案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全面预防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6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一批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县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各乡(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目标

对全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清理整顿目标

在省、县、乡、村道路上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

(三)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目标

对全县危险路段整治率达100%,对排查出的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0%。

(四)路面秩序整治目标

在省道行驶的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发生率不超过2%;在城市道路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酒后驾驶发生率不超过2%,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10%。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

对全县客运企业驾驶人、从业人员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达100%,人民群众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

1.对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发现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发现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的,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2.对客运经营驾驶人进行清理整顿。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和超员客车上路行驶,严禁驾驶人随意进站组客,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人,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同时,严把客运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关,凡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不得许可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3.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集中进行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上述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强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清理整顿

对辖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从源头上减少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

(三)强化公路危险路段和公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的整治

1.对今年全县排查出的危险路段,研究整治措施,落实整治经费,明确整治单位和责任人,于8月前完成整治任务。9月份,县人民政府组织安监、交通、*等部门对各乡(镇)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对公路施工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施工管理。

3.对乡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在危险路段设置不准载人的警示标志牌。

4.各乡(镇)要在危险路段安装波形防护栏(或防撞墙、墩)1000米以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等永久性警示标志牌。

上述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落实。

(四)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在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了事;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对客运车辆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3.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4.进一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坚决杜绝超限超载现象回潮反弹。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局配合。

上述工作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落实。

(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站(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驾驶培训实际训练里程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的落实。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2.对辖区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站(校)进行清理整顿,落实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

3.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集中学习考试。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4.对7座以上的客车,属客运企业的,由当地客运企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单位自用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由县教育局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六)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县电视台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不少于2次,同时要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

2.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专项检查,不断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上述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局、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强化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有车单位和车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

2.在车辆年检、驾驶人检审和组织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学习考试工作中,县*局要强化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3.把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教育对象,由县*局、交通局、农业局针对上述三类重点驾驶人的不同特点,确定教育培训教材,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通局负责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局负责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农业局负责对拖拉机驾驶人分批集中开展3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上述三类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情况,要逐人登记备查。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此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督促抓好工作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2.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3.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4.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5.要组织开展经常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6.要健全完善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县交警大队

1.要努力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放在首位,从各个安全环节上全面强化措施,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要认真按照《怒江州*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交警、派出所民警要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把主要警力投入到路面管控之中,狠抓源头管理。

3.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县*局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农村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把勤务安排延伸到农村地区,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狠抓落实,加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4.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5.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

6.对企业所有的驾驶人,要一个不漏地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对营运车辆逐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带“病”车出站上路。

(三)县交通局

1.要加强客运车辆和客运站点的管理,认真落实客运车辆界定站的各项工作职责。加大打击非法客运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

2.对公路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技术条件、行驶线路要认真审核,依法管理,依法治运,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缔。

3.督促客运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努力解决城乡人民群众及学生乘车难和无安全感的问题。

4.对没有修理条件、场地占用道路修车的修理点,坚决予以取缔,还路于人民。

5.要积极加大对公路险桥、缺口、危险路段的修复及安全设施经费的投入。加强路政执法检查,维护路产路权,严格取缔违章建筑,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6.对暂时难以修复的公路水毁塌方路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7.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20块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四)县教育局

1.各中、小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范围,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与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返校乘车难的问题,坚决杜绝拖拉机、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及无牌无证车辆运送学生。

3.要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公路沿线住宿与教室分设在公路两侧的学校,要采取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公路沿线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五)县建设局

1.按照城市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市政设施的违规行为。

2.加强对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并抓好检查、落实。

(六)县工商局

1.严格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体客运户营业执照的审查、核发工作。对公路和城市街道占道开办的农贸市场、赶集交易点等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以路为市、以街为市阻塞交通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

2.要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投入,对已建有乡(镇)农贸市场仍继续在公路上交易的,要进行严管重罚。加强街天集市贸易管理,坚决取缔以路为市、摆摊设点的非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七)县农业局

1.要切实加强对辖区专门从事营运又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工作;要一个不漏地对农机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加强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建立农村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档案。要大力整治无牌无证及拖拉机载人经营客运的违法行为,对边远山区无牌无证拖拉机要提供上门服务。

3.要对今年以来拖拉机肇事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八)怒江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分公司

1.落实好公司法人与客运经理、驾驶员、安技员、安全稽查员、调度员、维修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法规、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管理。

2.使用(聘用)本公司以外的客车驾驶员,必须负责对其驾龄、安全驾驶经历进行严格审查,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方能使用(聘用)。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成员由县政府办、*局、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局、教育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广播电视局、宣传部、怒江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李秀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把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员参战,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县*局、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宣传部等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处理程序,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成立事故责任倒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7月份,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县*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乡(镇)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组织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督察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每月向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09年8月15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